為加大動物防疫力度,及時堵塞防疫漏洞,消除疫情隱患,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3月31日--4月3日龍泉市畜牧獸醫局進一步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的巡查力度。
一、建立巡查制度
通過建立動物防疫巡查制度,每月對全市的規模養殖場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面達100%,實現對動物飼養、防疫等各個環節實行全程監管,保證動物防疫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保障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安全。
二、巡查主要內容和重點
1.檢查養殖場(戶)養殖防疫檔案記錄、免疫記錄填寫等情況;
2.檢查養殖場(戶)的領用疫苗實際使用情況、免疫率、免疫程序、免疫耳標佩戴情況;
3.檢查養殖場(戶)的產地檢疫情況,存欄畜禽是否健康,并根據情況落實綜合防疫措施;
4.及時掌握散養畜禽的免疫情況;
5.掌握轄區內飼養動物的疫情狀況,發現可疑疫情立即上報。
三、巡查方式
巡查工作以求真務實作為工作宗旨,以隨機抽查和暗訪為主要方式,以實地查看、抽檢為主要手段。
四、做好巡查記錄及處理。巡查人員每次進行巡查,都需填寫記錄表,詳細記錄巡查情況,如發現動物疫情的,應立即按規定逐級上報,并采取必要的控制處理措施。
從本次巡查的總體上看,龍泉市動物防疫和規模場生產養殖檔案填寫較令人滿意,為龍泉市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病和畜產品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