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科技推廣力度。引導養殖業主加快轉變養殖方式,采用現代科技和先進裝備改善養殖環境,建設標準化現代化的養殖場,提高生豬的生產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2)發展專業合作組織。在全國或全省層面建立生豬養殖協會,省級以下建立分會或聯合會,下設專業合作社,全方位收集整理生豬養殖情況,發布價格、疫情等方面信息,在豬肉進口、價格議定等方面發揮作用。
(3)構建風險防范體系。規范專業合作社組織、營銷等方面的制度和運行管理,鼓勵發展生豬零售流通、電子交易、期貨交易等交易形式,精細化管理市場,服務到消費者終端。提高地方政府豬肉貯備量,建立生豬養殖風險防范補貼基金、生豬目標價格補貼基金、生豬保險補貼基金和生豬養殖應急貸款制度等,有效防范各種風險。
(4)堅持循環發展路線。出臺扶持政策,配套發展種養業,將種植業的附產物加工為飼料,將養殖業的糞污加工為有機肥,降低種養殖成本,實現生豬產業循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