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全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我縣制定畜禽養殖場整治細化責任方案,加強長效管理,各部門分工合作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并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各個相關鄉鎮及街道。要求在3月28日前明確啟動對象,4月15日前完成實質性啟動階段,對象拆除;4月1日到5月1日,做好關停場的思想工作、落實補償政策,促成養殖戶自行清空存欄畜禽、拆除欄舍;6月20日前完成禁養區與主要河道沿岸200米范圍內畜禽養殖場,以及各鄉鎮、街道根據“五水共治”要求需整治的其他區域內畜禽養殖場的關停拆除工作。9月20日前,全縣其他河道沿岸200米范圍內畜禽養殖場的關停拆除工作。
3月29日,縣農業局、商務局召開全縣生豬販銷戶會議,商討解決我縣關停養豬場生豬銷售問題,落實養豬場清欄工作。要求販銷戶優先收購關停養豬場生豬,對收購關停養豬場生豬的實施檢疫費全免,屠宰加工費減半等優惠政策。同時,聯系了一位生豬銷售經紀人,幫助落實中小豬和母豬的出路,并要求其盡早對全縣關停養豬場的母豬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