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獲悉,該區為規范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動物疫病、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及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正式出臺了轄區內畜禽養殖禁養、限養、適養區域劃定方案,并劃定禽畜禁養、限養、適養區域。
根據方案內容介紹,番禺轄區內設定禽畜禁養區的主要有幾大類區域,一是該區市橋街、橋南街、小谷圍街行政區域內;二是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核心區和緩沖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文物和歷史遺跡保護區;三是城鎮居民生活區、學校、醫院、商業區、工業區及其周邊縱深500米范圍內;四是主要交通道路(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等,這些范圍的禁養區內,禁止任何畜禽養殖的區域。
而劃定的“禽養殖限養區”則包括金山大道、105國道至鐘林收費站以北區域;鐘村街和石壁街行政區域內105國道至鐘林收費站以南區域;東環街、沙頭街和大龍街行政區域內。要求在這些范圍內禁止養殖場戶養殖生豬、肉牛及奶牛。
除了禁養區、限養區,哪些地方可以是畜禽養殖適養區?對此,方案稱,除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為畜禽養殖適養區,鼓勵養殖場戶在適養區內發展生態型和資源綜合利用型的畜禽養殖。
按照新規的管理要求,在禁養區范圍內已建成的畜禽養殖場戶,以及限養區內禁止養殖的生豬、牛(肉牛、奶牛)養殖場戶,需限期搬遷、關閉或取締;而在適養區內已有或新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從事畜禽養殖的,應按照國家規劃、用地、環保、防疫等要求申請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