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作為“五水共治”的重要內容之一,蘭巨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按照龍治水辦《龍泉市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三年計劃實施方案(2013—2015)》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扎實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助力“五水共治”。
一是建立機構,強化領導。建立由鄉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的領導小組,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主抓該項工作,相關班子成員任成員,負責各自聯系村養殖場的拆遷工作,同時各相關村的兩委協力配合,形成強有力的工作班子來推進該項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倒排時間。制定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全鄉根據鄉轄區內養殖場分布情況,確定了10戶養殖場作為搬遷關閉對象,19戶為養殖場污染整治,同時制定了每個養殖場的拆遷方案,并明確每個養殖場的拆遷時間。
三是注重宣傳,形成氛圍。通過在村宣傳欄張貼《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整治條例》和《關于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的通告》,發放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資料,耐心細致動員養殖場的思想工作,要求養殖戶在規定時間內搬遷整治,并發放《禁養區養殖場限期關閉搬遷通知書》。
四是形成合力,強力推進。在養殖場拆遷工作中,鄉村聯動,形成合力,通過近一個月多的共同努力,已完成所有相關養殖場欄舍和管理房的面積丈量工作,目前已經與9戶養殖場簽訂《畜禽欄舍拆除補償協議》,簽訂率為90%,已有5家養殖場自行拆除了畜禽欄舍,建筑面積3000多平方米。接下來,蘭巨鄉將深入開展工作,爭取按時限完成畜禽養殖場拆遷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