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云和縣畜牧獸醫局印制了《云和縣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計劃》,對動物診療機構和重點規模養殖場進行了宣傳,并開展了相關督查。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農專發〔2014〕1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規范獸藥市場,云和縣制定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的計劃,落實了相關人員,明確了責任分工,并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對2014年2月28日前生產的獸藥產品,重點檢查獸藥經營企業銷售的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是否存在擴大適應癥或功能主治、增加主要成分、改變用法用量等違規問題;對2014年3月1日起生產的獸藥產品,重點檢查獸藥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是否符合《獸藥產品說明書范本》、農業部公告第2002號和第2066號有關要求,獸用處方藥是否按規定印制了“獸用處方藥”標識。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依法處理。
監督檢查的時間從2014年3月開始至2014年11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