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管理,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農專發〔2014〕19號)文件精神,龍游縣畜牧獸醫局聯合農業局執法大隊, 召開獸藥經營企業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會議,對全縣36家獸藥經營企業進行了《獸藥產品說明書范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02號、2066號、2071號》宣傳培訓,并發放了相關資料。
為了規范獸藥經營市場,龍游縣制定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的計劃,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獸藥經營企業銷售的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是規范使用情況,本次監督檢查行動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前結束,主要督促獸藥經營企業開展標簽和說明書的清理規范工作;
第二階段為清理整頓階段,7月底結束,主要對檢查發現標簽和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獸藥進行查處;
第三階段為跟蹤抽查階段,9月底結束,主要是配合省廳進行監督抽檢,鞏固清理整頓成果。監督檢查行動中對2014年3月1日后生產的獸藥產品,其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是否符合《獸藥產品說明書范本》、農業部公告的有關要求,獸用處方藥是否按規定印制了“獸用處方藥”標識。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