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農業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依法做好從重處罰獸藥違法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農 辦醫〔2014〕19號),要求各級獸醫管理部門按照“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 全’”的要求,切實加大獸藥監管力度,根據從重處罰公告(農業部公告第2071號)規定,從重處罰觸及紅線、底線的獸藥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獸藥質量安全 水平,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強化落實。對符合從重處罰規定、依法應當作出從重處罰的,堅決予以處罰。建立問責制,對獸藥違法行為壓案不查或不制止、不按從重處罰公告組織查處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違紀責任。
二是依法從重處罰獸藥違法行為。嚴格貫徹落實從重處罰公告的各項規定,用準、用足、用好處罰尺度,確保在查處上從嚴,在處罰上從重。對違規企業實施黑名單制度及有關人員從業禁止制度。
三是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典型案件。結合獸藥監督抽檢工作,集中力量開展監督執法活動,下大力氣查處一批非法添加標準外成分及禁用物質的違法案件,曝光大要案,震懾不法分子,營造從重處罰氛圍。
四是進一步提高獸藥監督抽檢效能。進一步加強獸藥監督抽檢工作,做到“真抽樣、真檢驗、真報告”,為執行好、落實好公告提供有力技術支撐,切實做到“檢打聯動”。
五是強化督查。對貫徹落實從重處罰公告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對貫徹落實不力、實施不到位的地方反復督查;對查辦案件不得力的,通過派員督辦和通報督辦等方式,加大督辦力度,確保違法案件得到有效查處。
4月21日,農業部依法吊銷了江西海聯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獸藥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