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杜絕病死豬流入市場,穩定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發展,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德安縣多措并舉切實做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無害化處理工作。
一是落實補助資金。根據省農業廳、省財政廳下發的《關于做好我省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贛農計字[2012]5號)的要求,德安縣切實做好了規模化養殖場無害化處理補貼有關工作,對每頭病死生豬補貼無害化處理資金80元。
二是及時跟蹤登記。由農業執法人員及時對病死豬進行核實、現場采集照片,并監督養殖場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詳細填寫由養殖場主和執法人員雙方簽字的無害化處理情況登記表,每月進行匯總上報。
三 是強化監督檢查。全縣組織拉網式排查工作,一是重點排查博陽河流域、所有河流港灣和水庫等水網發達區,二是重點排查養殖、屠宰企業,認真落實病死動物 無害化處理養殖、屠宰等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與每個動物養殖場和屠宰場簽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承諾書,嚴防病死動物隨意拋棄或流入市場及消費環節。
四 是加強宣傳引導。及時下發《江西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贛牧函[2014]26號)的文件,通過網絡、 12316惠農短信平臺等媒體以及包片獸醫和村級動物防疫員宣傳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制度,引導養殖場對病死豬“五不準一處理”,即不準宰殺、不準 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不準丟棄,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好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