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省北流市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
該行動重點內容包括兩方面:
一是對2014年3月1日起生產的獸藥產品,重點檢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是否按《獸藥產品說明書范本》要求印制使用和標識“獸用處方藥”(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外的獸藥品種目前可不標注“獸用非處方藥”標識)。
二是對2014年2月28日前生產的獸藥產品,重點核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是否存在擴大適應癥或功能主治、增加主要成分、改變用法用量等違規問題。對涉及以上兩種情形的違規產品,對經營、使用單位,應該責令停止銷售或使用、限期退貨,對生產企業責令限期改正,收回產品和銷毀不符合規定的標簽和說明書。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未經批準擅自修改,限期改正后再犯的,按生產、經營假獸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