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
近期,我部先后派出13個工作組,赴17個省份進行了小反芻獸疫防控集中督查。根據各工作組反饋情況和各地防控實際,為進一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下一階段防控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切實落實防控責任。各地要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把小反芻獸疫防控工作作為當前獸醫工作的首要任務,細化工作安排,明確任務分工,認真落實動物 防疫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落實養殖者的防疫主體責任。對遲報、瞞報、謊報疫情,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 任。
二、繼續限制易感動物移動。根據當前防控形勢,我部決定,4月17日以后繼續執行活羊限制移動措施。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盡快報請當地政府,堅決關閉所有活羊交易市場,暫停活羊交易。新發確診疫情或疑似疫情的省份,要嚴格限制易感動物移動,疫點所在縣的易 感動物不得運出縣境。其他省份要繼續暫停活羊跨省調運。各省畜牧獸醫部門在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以及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跨省調運活羊的,要立即通報調出省 份,調出省份要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員;按規定對貨主實施處罰后,活羊就地隔離至少21天,同時進行實驗室檢測,確認合格后允許繼續調運,期間發生的所有費 用由貨主承擔。
三、及時構筑免疫屏障。各地要按要求及時做好種羊免疫工作,對發生疫情或檢出陽性的地區,以及受威脅區,要以縣為單位對羊只開展緊急免疫。同時,要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高風險區羊進行全面免疫。
四、 切實加強檢疫監管。各地要依法開展羊只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管。嚴格規范執法,不得“隔山開證”,不得為檢疫不合格的羊只出具檢疫證明。要嚴格動物檢疫證章標 志管理,尤其要加強檢疫合格證明和牲畜耳標管理,嚴格登記備案。要嚴格執行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對與證章標志管理和檢疫證明出具有關的違 法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嚴懲不貸。對有線索但尚無證據的案件,要強化與公安檢察機關的配合銜接,加大立案偵查力度,嚴厲懲處檢疫人員不作為、亂作為行 為。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流通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檢疫證章標志、違規跨省調運活羊、不按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
五、 規范處置新發疫情。各地要按照預案和防控指導方案要求,嚴格落實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撲疫措施,科學規范地開展疫情處置工作,確保疫情處置 工作科學高效、規范有序。對新發疑似疫情,各地要在做好疫情報告、采樣送檢工作的同時,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可采取封鎖、撲殺等措施。
六、 切實抓好疫情監測報告。各地要繼續做好小反芻獸疫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切實強化疫情排查。要組織村級防疫員、鄉村獸醫等基層獸醫人員對轄區內羊只健康 狀況開展全面調查。在排查工作中獸醫工作人員要采取衛生消毒措施,防止人員機械傳播病原。發現羊只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按規定處置,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新發疫情或檢出陽性樣品的省份,要切實做好追蹤溯源。
七、切實做好應急準備。根據當前防控形勢,各地畜牧 獸醫部門要繼續保持應急狀態,繼續堅持防控工作日報告制度,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切實落實各項措施。要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加強應急值守,規范應急程序,充 實應急物資儲備,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要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聯絡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