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000多家規模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排放量很大,絕大部分企業環保投入不足,污染物通過地表徑流排入河道,影響了巢湖水質。”4月29日合肥市政府常務會上,該市環保局介紹說。當天,《關于貫徹落實〈獸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全面加強獸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的通知》獲原則性通過,將劃定養殖的區域,對沒有完成治理任務的養殖企業將停發相關證照。
全市將設置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6月底前將劃定各自的范圍,限養區內不得新建規模養殖基地。“沒有環評審批不得開工建設,沒有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環保局介紹,全市現有的1000多家規模養殖企業,配套了污染防治設施的僅50家左右,只有5%,全市的目標是在2015年全部實現規模化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100%配套。
據統計,合肥市還需治理300~400個規模化養豬場,才能完成2014~2015年獸禽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約3000噸的任務。因此對沒有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合肥將不再辦理審批手續,停發相關證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治理也將成為減排的目標,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地方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和“區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