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要求,本市約有170余家飼料生產企業應于2014年7月1日前重新申辦并取得生產許可證。全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圍繞監管與服務并重的工作理念,變事后監管為事前推動,采取了四項措施指導飼料生產企業依法申請、合法生產:一是加大《辦法》內容和執行時間的宣傳,發放告知材料、召開專題培訓,確保飼料生產企業及時了解情況;二是明確和強化飼料生產企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督促企業嚴格按照《辦法》相關要求進行軟硬件的升級和改造;三是開展倒計時提醒服務,結合日常檢查,催促未換證企業加快材料準備和申報進度;四是將于2014年7月1日后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仍繼續生產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