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沈陽舉辦的2014(第二屆)飼料原料論壇上,遼寧禾豐牧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衛東提出:養殖業只能家庭農場。畜牧業從農業中分離造成了人類社會的第一次分工,而畜牧業從古至今,最有效的生產模式就是家庭農場模式。
何為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顧名思義,基本是以家庭為主體,由于家族成員之間有著剪不斷的血緣親情,而忠誠和穩定對于農業生產來說至關重要,家庭恰恰是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共同體。如果雇傭外人需要雇傭成本和監督成本,監督需要時間和精力,這必然降低了生產效率,減少了部分經濟效益。
2013年,“家庭農場”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亮相。其實,在農牧業發達的歐美等地,家庭農場是其農牧業生產的主要方式。例如美國,得益于土地所有權的私有化,確立了家庭農場這一生產制度,加之其地廣人稀,故農場的規模以大中型為主。即使美國出現的合作農場和公司農場,無論何種形式都是以家庭農場為基礎,家庭農場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呈現經營規模化和組織方式多樣化的特點,推動著美國農業的良性發展。
家庭農場代表更精細化
我國過去長期處于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階段,集約化,商品化,信息化程度十分低下。造成了我國農業生產水平與發達國家之間一時難以彌補的差距。傳統的家庭生產模式已不足以適應當下的農業發展需求。
然而家庭農場概念自引入我國就被曲解,一個家庭想要成為家庭農場,必須具備四個條件:家庭經營,規模適度,市場化經營和企業化管理。相較于小農經濟,農場主集所有者,勞動者,經營者于一身,農場以市場交換為目的,實行商品生產。可以說,家庭農場是過去 “農業大戶”的升級版。
產業化代表的是高效生產,家庭農場代表更精細化,有著養殖專業知識背景的一家人為了這一個事業而努力、鉆研,家庭農場的精細化是產業化生產無法企及的。
其實,在我國家庭農場早就出現,目前,廣東,山西,上海,安徽等省份已試點開設家庭農場,對于將來我們國家全面實行家庭農場這一新型生產模式后,農業會不會躍升至另一個發展臺階,讓我們翹首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