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西全面落實動物檢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動監〔2014〕21號
各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為全面加強并在新形勢下不斷完善提高動物檢疫工作,有效防控動物疫病,切實維護動物產品和公共衛生安全,我所制定了《廣西全面落實動物檢疫工作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各市認真貫徹落實。
2014年5月6日
廣西全面落實動物檢疫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加強并在新形勢下不斷完善提高動物檢疫工作,有效防控動物疫病,切實維護動物產品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關于全面落實動物檢疫工作的通知》(疫控(督)[2014]31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做好動物檢疫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動物檢疫是《動物防疫法》規定的一項重要行政許可項目,也是防止動物疫病傳播,保障動物衛生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來,隨著動物檢疫相關法律法規和檢疫規程的逐步完善,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所認真落實農業部及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的有關部署,不斷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隊伍、工作能力和設施設備等方面建設,開拓創新,勇于探索,積極開展動物檢疫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為促進我區養殖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做出了很大貢獻。但目前動物檢疫工作仍然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影響動物檢疫全面深入開展。一是一些地方對動物檢疫重要性認識不夠。突出表現在對動物檢疫特別是產地檢疫的部署不多,要求不高,少數地區動物產地檢疫率較低。二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不健全。我區鄉鎮一級沒有設立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的派出機構,改革仍不到位,基層官方獸醫隊伍人員不足。三是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動物檢疫辦公設施設備不足,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與農業部的規范要求相差甚遠。四是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地方產地檢疫監督管理、檢疫人員內部管理等制度不完善,對轄區內動物養殖狀況底數不清、過程監管保證動物檢疫工作質量的理念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日常監管。五是一些地方檢疫隊伍素質偏低,缺乏培訓,檢疫水平不高,違規檢疫出證現象依然存在。
切實落實動物檢疫工作,嚴把動物檢疫關,嚴防動物疫病進入流通環節,做到以防保檢,以檢促防,對于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維護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實現農業部提出的“兩個努力確保”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充分認識,創新工作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部署,認真實施好動物檢疫工作。
二、扎實做好動物檢疫工作
(一)深入推進產地檢疫。嚴格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度和動物產地檢疫責任管理制度,加強產地檢疫監管。實行執法人員分片包干監管工作責任制,將產地檢疫工作責任區域明確到動物檢疫申報點。加強對養殖場的動態管理,將畜禽養殖場逐一造冊登記,并明確檢疫監管人員。進一步完善養殖場動物檢疫申報員管理制度和養殖場檢疫申報動態監管制度,落實養殖場動物產地檢疫申報的主體責任,全面提高動物產地檢疫申報率。嚴格按照動物產地檢疫規程實施檢疫,落實官方獸醫到養殖場(戶)或指定地點現場檢疫制度,做到受理申報動物檢疫率、到場或指定地點現場檢疫實施率達到100%。
(二)切實加強乳用種用動物以及犬貓的檢疫。切實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跨區域引進動物監管工作的通知》(桂漁牧發[2013]138號)、《關于印發新修訂的《廣西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指南》的通知》(桂動監【2013】113號)等文件精神,嚴把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關,強化養殖場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的檢疫監管,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的檢疫審批率要達到100%。嚴格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的產地檢疫,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產地檢疫時的檢疫審批表、實驗室疫病檢測報告查驗率要達到100%。要嚴格執行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到達后隔離觀察制度,隔離觀察率要達到100%。嚴格按規定做好省內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的檢疫。切實按照《廣西水產畜牧獸醫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犬和貓產地檢疫工作的通知》(桂漁牧發[2013]143號)等文件規定做好犬和貓的產地檢疫,犬貓檢疫必需嚴格查驗實驗室疫病檢測報告,出具檢疫證明必需嚴格執行“一犬(貓)一證”的管理規定。
(三)規范屠宰檢疫。嚴格落實依法向定點屠宰場(廠、點)派駐(出)官方獸醫制度。建立并實施屠宰檢疫申報制度、準宰制度、無害化處理監督制度、屠宰檢疫政務公示制度,定點屠宰場入場待宰家畜(豬、牛、羊)動物檢疫證明附有率和畜禽標識佩戴率、屠宰檢疫申報率和受理率、屠宰檢疫率、病害動物或動物產品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100%。嚴格檢疫崗位責任制,切實按照我所《關于印發<生豬屠宰檢疫崗位設置方案>的通知》(桂動監【2014】1號)的要求,落實生豬屠宰檢疫崗位,做到屠宰檢疫操作規范到位,檢疫記錄詳實,并按規定保存。積極探索開展其它動物的屠宰檢疫管理方式。
(四)認真做好其它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寵物、役用動物、野生動物、水產苗種的檢疫,以及精液、種蛋、胚胎和毛蹄骨角皮等動物產品的檢疫,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嚴格規范處理動物檢疫結果。對檢疫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由官方獸醫出具檢疫證明,嚴禁非官方獸醫出證,嚴禁不按規定出具檢疫證明。對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督貨主或屠宰場按規定進行處理。
三、強化動物檢疫痕跡化管理
(一)認真如實做好記錄是動物檢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動物檢疫工作規范化的重要體現,是動物檢疫工作取信于社會和加強動物檢疫工作考核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認識實行動物檢疫痕跡化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動物檢疫痕跡化管理工作,堅定信心,下定決心,認真準備,扎實落實,確保《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范》(疫控(督)[2013]13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范》(桂動監[2014]16號)的全面實施。要按照全區統一的動物檢疫記錄規范,明確記錄主體、記錄內容、記錄格式、記錄要求、記錄匯總、記錄保管、記錄檢查等要求,切實做到行為有指南,操作有依據,工作有記錄。
(二)各地要將動物檢疫痕跡化管理納入2014年重點工作,要在規范學習、記錄單表印刷、經費籌備、人員培訓、工作動員、實施要求、督促檢查等各方面全面系統研究,科學部署安排,確保落實到位。
四、加強動物檢疫信息化管理
(一)積極推進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配備好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和相關設備,2014年縣級以上定點屠宰場(廠)全面實施屠宰檢疫的電子出證工作。積極推進產地檢疫的電子出證工作。適時做好全區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系統的升級改造準備,為實現與中央級系統平臺的無縫對接打下良好基礎。
(二)進一步完善全區動物衛生監管和檢疫監管溯源系統監管平臺的建設,建立動物衛生監督和檢疫監管信息逐級報告制度,規范動物衛生監督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要落實專人負責、定期按時報送、重大事項要在48小時內將相關信息報送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等制度,切實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管理
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大溝通協調力度,逐步強化動物檢疫基礎設施建設。尤其是要強化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根據動物檢疫工作實際,按照科學設置、合理布局的原則設立動物檢疫申報點,將檢疫申報點和檢疫點相結合,原則上每個鄉鎮設置2個以上動物檢疫申報點,并配備辦公用房、計算機、打印機、交通和通訊工具等必要的設施設備以及紅外測溫儀、檢疫刀、鉤等檢疫工具,確保產地檢疫工作正常運轉。動物檢疫申報點外墻要懸掛申報點名稱牌,設置“中國動物衛生監督”形象標識牌,要在明顯位置設置公示牌,公示檢疫申報依據、檢疫范圍、檢疫對象、檢疫申報時限、檢疫申報程序、管轄范圍、轄區官方獸醫及指定獸醫專業人員信息、檢疫申報點聯系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動物檢疫申報點內墻張貼《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檢疫規程、檢疫收費標準及有關工作制度等。
六、強化動物檢疫工作保障
(一)加強監督執法。要加大動物防疫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逃避抗拒檢疫的行為,確保動物檢疫工作有序、順利開展。
(二)完善檢疫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動物檢疫工作的責任和考核管理、產地檢疫管理、檢疫分銷換證管理、官方獸醫管理、指定獸醫專業人員協助檢疫管理、電子出證管理等檢疫管理工作制度。
(三)加強隊伍管理。以農業部“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行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以全面提升執法隊伍法律素質、業務素質、紀律素質和操作能力為目標,加強官方獸醫隊伍培訓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紀律嚴明的執法隊伍。各地要分層次、分類別、有計劃、有目標、有組織、有保障地開展培訓工作,逐級開展官方獸醫和協助檢疫的指定獸醫專業人員的全員培訓。加強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建立完善動物衛生監督行風建設相關制度,深入開展行風建設活動。嚴格執行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規范檢疫人員行為,做到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加大對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力度,樹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開展執法隊伍整頓活動,對道德素質低、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依法嚴厲查處。
(四)加強宣傳。既要宣傳動物檢疫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性質,也要宣傳檢疫證明的作用和內涵;既要宣傳有關法律知識,也要宣傳有關技術知識;既要加大對社會和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宣傳力度,提高其法律意識、守法意識和舉報違法行為的意識,也要注重面向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宣傳,營造動物檢疫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經費保障。動物檢疫是政府行為,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將動物檢疫工作經費、人員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建立科學、穩定的預算機制和長效投入機制。
(六)加強督促檢查。要通過組織檢疫管理明查暗訪、屠宰檢疫監管、規模養殖場監管、檢疫證章標志管理等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對檢疫管理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不斷推進檢疫工作的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