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畜牧局組織人員,分四組對全縣養殖場進行普查,重點普查禁養區內養殖場,禁養區范圍根據《縉云縣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分方案試行》規定,即城鄉居民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森林公園、生態公益林、文物和歷史遺跡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以及具有重要功能及旅游景觀作業的區域。五云鎮建成區所在地周邊1000米(周邊不足1000米的以第一山脊為界);主要集鎮(新碧、壺鎮、新建、舒洪)所在地人口集中區500米范圍內(周邊不足500米的以第一山脊為界);行政村莊規劃區和居民集中區及周邊200米區域(周邊不足200米的以第一山脊為界)。
普查內容包括養殖業主基本情況、養殖情況、建筑情況、排污情況、場地分布(是否位于禁養區內)等詳細信息,并經養殖場業主和調查人員共同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