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于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于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