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奶業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辦發〔2007〕104號)、《關于印發浙江省后備母牛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農[2011]391號)和《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農業廳關于修訂浙江省后備母牛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農[2014]23號)文件要求,我縣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對所轄奶牛養殖場(戶)進行全面調查與核實,并于3月22-28日在所在鎮、村進行了公示。
我縣符合條件的僅有新景奶牛場一戶,現存欄奶牛總數238頭,其中后備母牛106頭,按照補助政策每頭后備母牛給予500元補助,其中省財政每頭補助100元,共向省財政申報補助資金1.0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