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我縣生豬養殖行為,改善城鄉居民的生產生活環境。
縣委縣政府下發文件決定對全縣范圍內的生豬養殖場實施專項整治行動,從著眼建立常態化長效機制入手,配套制定了相應的補助政策及管理辦法。此次行動從5月份開始12月結束,主要對全縣生豬養殖實行總量控制,要求全縣生豬存欄量控制在1.9萬頭(2013年年末存欄量的90%)內;對飲用水源水質有影響的,對河道污染嚴重的,對居民集聚區生活環境影響嚴重的,位于風景旅游區內的,對產業布局影響嚴重的,不配合養殖污染整治,或整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無整治效果、無整治條件的生豬養殖場,一律實行關停,同時實施養殖場治污設施提升改造,養殖場沼液、沼渣統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