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洲區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決定對全區14個、13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上游2000米范圍內的畜禽養殖場(戶)開展污染治理工作。
會議決定,從今年起,禁止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上游2000米范圍內新建畜禽養殖場。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對治理區內所有沒有配套環保設施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實行環保設施技術改造,所有不符合環保規定的畜禽養殖場實行依法拆除關停,治理區域內畜禽養殖場(小區)生產布局合理,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率100%,綜合利用率要達到100%,達標排放率100%。
會議要求,為確保治理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各有關街鎮、各相關部門一是要組建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專班負責。二是抓好宣傳造勢。廣泛宣傳做好水源地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三是加強部門配合。配合區環保部門做好依法強制關停、強制拆除,以及停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工作。四是堅持先罰后關,先處后改,形成壓力,形成聲勢,達到事半功倍效果。五是政策支持。由區環保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2014年頒布實施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治理條例》,制定補償標準,對不符合環保規定的畜禽養殖場實行依法拆除關停,實行限期有償關停,對愿意提檔升級、實行環保達標設施改造的給予政策扶持,對停止養殖生產的養殖場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