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農業廳消息,農業部5月20日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第三批假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后,遼寧省率先開展查處工作,于6月4日向下級各市縣下達了假劣獸藥飼料查處活動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根據遼寧省、市兩級檢測機構獸藥飼料質量監督抽檢結果,和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公布的2014年第三批假劣獸藥飼料信息,按照《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農業部關于依法做好從重處罰獸藥違法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查處工作。
對不合格獸藥的同批次產品,各地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清繳銷毀,并實施處罰,對惡意經銷假獸藥、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同時,各市要增加非法獸藥生產企業產品的監督抽檢批次,經確認為非標稱企業生產的,立即予以查處。對涉及的不合格飼料產品,經營企業、生產企業所在地飼料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嚴肅查處。
各地在進行案件查處時,要徹底查清假劣獸藥來源,對拒不說明假劣獸藥來源、有隱瞞生產廠家的單位,依法從重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對跨市獸藥案件,要及時將相關信息報省安監所,由其進行查處。對涉及金額較大案件、移交公安案件,要及時報省安監所。
對經營經確認不屬于標稱企業的產品的獸藥經營單位,處按照經營假獸藥查處外,還應按照違反《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十八條和《獸藥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并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采取首次予以警告整改,二次處5萬以下罰款,三次及以上予以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