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在高明區環運局網站了解到,兩項關于畜禽養殖的方案即將出臺。高明今后或將不再設置適養區,禁養區內自行清拆養殖場者將得到補償或獎勵。
2013年,高明區發布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對限養區、適養區、禁養區范圍作出了調整。近日,區環運局網站發布了對這一辦法重新修訂的征求意見稿,目前還未通過區政府的審批。
征求意見稿中,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結合區域環境容量以及畜禽養殖業布局和規模優化調整的需要,高明對區內的禁養區、限養區又進行了重新的劃定調整。
若修訂辦法得到實施,高明今后將不再設置畜禽養殖業適養區,原適養區大部分劃定為限養區。而禁養區范圍劃定中,也新增了三畝石水庫集水流域分水嶺以下陸域及一級水域保護區向縱深50米陸域范圍。
除了即將修訂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區環運局網站還同時公布了《高明區禁養區內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補償獎勵方案》征求市民意見。區環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兩項方案相互配合,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
根據我國《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高明區內擬計劃對禁養區范圍內劃定前已存在的畜禽養殖場,若能夠自行清理棚舍,將實施補償或獎勵,以這種途徑提高相關養殖戶自行清理的積極性。
對于達到獎勵標準的養殖戶,按照磚瓦結構養豬場獎勵180元/㎡、磚瓦結構養禽(包括雞、鴨、鵝)場獎勵80元/㎡、棚舍結構或其它簡易結構養殖場獎勵50元/㎡的標準實施。而禁養區內需要進行補償的養殖場其標準由各鎮政府(街道辦)與養殖戶自行協商。
區長黃棋泰在今年召開的全區環保工作會議上表示,水環境整治是高明今年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根據前期環保部門對區內幾條重點河涌的監測顯示,超標因子主要為總磷、氨氮,這與農業污染的主要成分相吻合。因此,今年高明大力加強了農村污染的整治工作。
在畜禽養殖業的整治方面,除了對于劃定區域的環保執法工作,今年高明繼續推進了規模化養殖場的污染綜合治理技術。34家納入2014年規模化養殖場深化整治名單的畜禽養殖場需要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從源頭上控制畜禽養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