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國家對生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安全,襄陽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生豬規模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
一是加強生豬規模養殖場的日常監管。要求全市各轄區監督所切實履行對規模場的監管職責,重點核查規模場的生豬存欄、進出欄和病死、無害化處理數據。收到轄區內養殖戶報告發生病死豬后,監督所及時派相應的監管執法人員到該場進行核查,并做到現場查看記錄,有影像資料,養殖場業主和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分別簽名確認,規范無害化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二是規范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行為。要求監管人員對病死豬現場核查確認后,監督業主對病死豬以國家允許的無害化處理方式予以銷毀。同時加強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宣傳工作,增強養殖場業主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責任意識,規范業主無害化處理行為;
三是強化督查,杜絕違規行為。要求各監督所加大督查力度,注重無害化處理過程和無害化處理結果兩個重點環節的監督。與本轄區財政局密切配合,層層審核把關,嚴防虛報、謊報補助對象或病死豬數量等違規行為的發生,確保生豬規模場無害化處理檔案資料完整、真實。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襄陽市在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共按規定上報并無害化處理病死豬45393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