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新修訂發布的《飼料標簽》(GB10648-2013)將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修訂涉及絕大多數進口飼料產品,包括商品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原料,如乳清粉、魚粉、寵物食品等,企業均須修改現有標簽,使標示內容符合新標準要求。
新版《飼料標簽》更加規范化、標準化,在舊版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技術內容差異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完善了產品的適用范圍;二是規范了產品名稱和原料組成的標識要求;三是增加了飼料、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等術語的定義和標簽中“不得標示具有預防或者治療動物疾病作用的內容”的規定;四是增加了飼料添加劑、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和維生素預混合飼料應標明推薦用量及注意事項的規定;五是增加了對進口飼料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儲存條件及方法等標識的規定;六是對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的標示重新進行規定;七是增加了動物源性飼料和轉基因產品的特殊標示規定。新國標在適用范圍、標示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方面均有修訂,在執行過程中需特別注意。
新標準實施后,如果進口飼料產品標簽不符合國標要求,依據相關規定,須將貨物調運至檢驗檢疫機構指定的場所,加施符合標準的標簽后方可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