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獸藥使用監管工作,保障動物疫病防控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全區畜牧業健康發展,近日,我局制定“四個禁止”做好獸藥使用監管工作。“四個禁止”即:
一是禁止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它化合物;
二是禁止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直接飼喂動物;
三是禁止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
四是禁止銷售含有違禁藥物或者獸藥殘留量超過標準的食用動物產品。同時還進一步落實屬責任,建立健全責任制,層層分解工作責任。全面引導養殖者合理、規范用藥,落實休藥期規定、獸藥使用記錄制度、獸藥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四個禁止”的制定,對規范我區獸藥使用監管工作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