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據廣州市檢察院通報,迄今已經有19人因卷入“白云農工商系列窩案”而被立案調查。市國營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等人涉嫌利用國有企業改制轉型,設立公司挪騰貪污國有資產2.84多億元,金額打破了廣州貪腐窩案以往紀錄。
行賄人多是民營企業家
據通報,“白云農工商系列窩案”中,目前廣州已起訴17件18人,還有1人異地管轄。其中,涉嫌貪污、受賄的被告人共有12名,多是公司原高管,除廣州市國營聯合公司(下稱“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外,還包括該公司總經理助理章國春、黨委書記張福來、副書記黃銀娣、副經理陳宇航、辦公室主任邱一旋、綜合管理部部長羅漢鐘等。
涉嫌行賄犯罪的被告人有7名,多是民營企業家,有些在業內還小有名氣。
據廣州市檢新聞發言人李學東介紹,此腐敗窩案以張新華為首,是國有企業改制轉型過程中,非法侵吞國有資產的典型案例,轉移資產以房產地塊為主,是目前廣州市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貪污賄賂窩案。
廣州市檢反貪局副局長吳筱萍指出,張新華等人受賄,則多發生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涉及土地開發和使用。
開兩公司二次轉移資產
市檢進一步披露,此案涉嫌非法轉移國有資產2.84多億元,張新華通過成立兩家公司進行資產二次轉移,手段十分隱蔽。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張新華在擔任聯合公司經理期間,以“保護”國有資產為名主持成立了廣州市廣田置業有限公司,名義上該公司由聯合公司監管,實則由其個人控制。隨后,張新華等人通過虛設債務、低估資產、隱瞞債權等手段,將聯合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大量國有資產轉至廣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廠房、果園和土地遍及白云區、越秀區和天河區。
2006年,張新華擅自成立私營性質的廣州新雨田置業有限公司,以并購廣田公司的形式,全面接收廣田公司賬面資產,轉移廣田公司名下的原屬聯合公司的國有土地和房產,把這些資產全部私有化。
經評估,這些被非法轉移資產價值達2.84多億元。對此,吳筱萍特別指出: “這些都是根據作案時價值來評估的,都是十幾年前的價格,到今天翻了多少倍?”
受賄近1億元
多數已轉移境外
據市檢透露,張新華把聯合公司的部分原管理層人員也拉入新雨田公司拿股份,自己則占了四分之一,折合人民幣7200余萬元。
此外,張新華還涉嫌受賄犯罪,其利用職務之便,在多處地塊使用權的轉讓過程中收受巨額賄賂,包括人民幣9780萬元、港幣238萬元,數目特別大宗。
在白云配件工業公司、白云食品工業公司地塊轉讓過程中,張新華涉嫌收受某企業老板游某武賄送的人民幣1550萬元,港幣208萬元。
在白云家禽發展公司、白云雙燕公司地塊轉讓過程中,張新華收受某公司股東何某明、梁某華賄送的人民幣高達5130萬元。
昨日,吳筱萍說,貪污的贓款贓物,得等法院判決后才能真正追回。至于受賄款,絕大多數都被轉移到了境外。目前,檢察機關正在采取措施,希望短時間內能追回來。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張新華以“保護”國有資產為名主持成立了廣州市廣田置業有限公司,通過虛設債務、低估資產、隱瞞債權等手段,將聯合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大量國有資產轉至廣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廠房、果園和土地遍及白云區、越秀區和天河區。
2006年,張新華成立私營性質的廣州新雨田置業有限公司,以并購廣田公司的形式,全面接收廣田公司賬面資產,轉移廣田公司名下的原屬聯合公司的國有土地和房產,把這些資產全部私有化。
在案發時,被非法轉移資產價值達2.84億元
張新華以“保護”國有資產為名成立的公司,將聯合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大量國有資產轉至其名下。
張新華成立的私營公司,以并購廣田公司的形式,將廣田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和房產私有化。
■手段隱蔽 授意親信開公司洗錢
為何張新華能在15年內,瘋狂侵吞財產和受賄?
市檢新聞發言人李學東認為,張新華作案手段比較隱蔽,其曾授意親信成立公司,由公司轉款到個人賬戶,達到“洗錢”目的,這在受賄犯罪中并不多見。
李學東指出,此案也說明對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存在一定問題。此案是群眾曾多次舉報,廣州市反腐敗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才查辦出來的。
市檢反貪局副局長吳筱萍透露,張新華雖然是個正處級干部,但法律意識很淡薄。在檢察機關辦案時,張新華還覺得這么大的數額不是很嚴重的職務犯罪,他還覺得有機會判緩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