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部動物衛生信息化建設要求,7月1日起遼寧省檢疫合格動物、動物產品包括二次檢疫分銷動物產品全部電子化出證,并且電子化出證將與監管信息、防疫監督信息、養殖檔案、省內檢疫申報、跨省引入動物及動物產品檢查站查驗、檢疫證明發放共六項業務信息進行關聯,平臺信息成為與電子出證相關聯的依據,否則系統不支持出證。
六項業務信息分別為:
1、監管信息與檢疫出證的關聯
在 “監管信息”模塊進行基礎信息的備案。
2、防疫監督與檢疫出證的關聯
按時填寫監督檢查記錄(24小時內將檢查結果上報平臺,15天填寫一次監督檢查記錄)。
3、養殖檔案與電子出證關聯
關聯點:
(1)養殖動物數量。(存欄量)。
(2)免疫數量。(免疫記錄)。
4、省內檢疫申報與電子出證關聯
(1)在線申報。公開申報,由相對人自行申報。
(2)申報受理。檢疫人員登錄平臺對所轄區內的申報單進行受理。
(3)檢疫出證。
5、跨省引入動物、動物產品檢查站查驗與二次檢疫出證的關聯,檢查站可根據跨省申報單編號提取信息。(注:受理的申報單)
先決條件:
(1)申報單是否受理。
(2)是否經過檢查站查驗。
6、檢疫證明發放與電子出證關聯
(1)所有檢疫證明發放均進行網上管理。
(2)出證人員只能出具從網絡上領取的票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