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熱了,豬皮凍和黃瓜拌燒肉是很多市民餐桌上常吃的菜。可是,如果你看見豬頭肉是在臟亂不堪的衛生環境下加工出來的,一定沒有胃口再去大快朵頤。7月4日上午,根據群眾舉報,記者跟隨山東煙臺市鹽務局直屬分局和芝罘公安分局食藥環偵大隊的執法人員趕到幸福工業園239號,查處了一無證加工銷售豬頭肉的“黑窩點”。
豬頭肉銷往農貿市場
走進這家面積不小的豬頭肉生產加工點,記者馬上就被刺鼻的臭味熏得屏住了呼吸。記者看到,偌大的加工間里,污穢不堪的地上堆放著幾大堆正待加工的生豬頭,空氣中彌漫著難聞的氣味,四五個工人正穿著水靴把已處理好的豬頭往咕嘟咕嘟冒著熱氣的大鍋里放。但讓記者感到奇怪的是,加工間內飛來飛去的蒼蠅卻很少往豬頭上落。
對此,煙臺市鹽務局直屬分局副局長王衛東分析說,根據以往經驗,有些不法食品加工商販擔心天熱招蒼蠅,都會往豬頭上噴殺蠅藥。
經執法人員現場詢問,該加工點負責人趙某承認沒有辦理任何食品加工證件,雇傭的幾個工人也沒有經過健康查體。他告訴記者說,在這里租房無證加工豬頭肉已經快兩年了。
據趙某交代,該加工點每天都能生產加工七八鍋、大約五六百斤的豬頭肉,加工好的豬頭肉以每斤11元的價格批發給市區的各大農貿市場,因價格相對較低,一直不愁銷路。
抹上明膠賣相好
記者注意到,該加工點有兩個冷凍、冷藏庫,分別存放著已經加工好的豬頭肉、豬皮凍和大量待加工的生豬頭,庫存數量大約在兩三噸左右。冷庫的門外堆放著食用明膠和一些調料。
只見已經做好的豬頭肉全部都抹上了明膠,顏色看上去非常誘人,給人一種吃一口很勁道的感覺。如果不是親眼看見是在這種衛生條件下生產加工出來的,豬頭肉的賣相還是很不錯的。
非法加工點存在近兩年
既沒有《生產許可證》,也沒有《食品衛生加工證》,工人沒辦《健康證》……趙某就是在這樣無證經營的情況下,以每年5萬元的房租,租用隱蔽場地,在環境衛生根本不達標的情況下,每天生產出五六百斤豬頭肉銷往市區各大農貿市場,流向百姓餐桌。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粗略算算,這個非法存在了近兩年的豬頭肉加工“黑窩點”,生產加工出來的豬頭肉已經流向市場的就有五六萬公斤。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自2011年5月起,相關法律加大了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懲罰力度,規定只要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行為就構成犯罪,不管是否造成后果;而一旦造成嚴重危害或致人死亡的結果,將加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