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篇題為“大北農模式已經走到了盡頭?(上)”的文章在微信和部分行業網站上出現,對大北農董事長邵根伙之妻莫云涉嫌共謀從美國種子公司竊取種子商業機密被美國愛荷華州首府得梅因聯邦法院起訴一事進行了指責,同時對大北農營銷模式及企業文化也進行了抨擊,作為行業媒體的一位老兵,不得不站出來講幾句公道話:
1、“種子”事件
在我看來,涉嫌并不代表定罪,此文現在就對大北農嚴厲指責會不會說得太早太武斷了呢?
當然,如果證據確鑿,最后法院審判的結果是大北農有罪,那時我們可以一起來指責,做了,就要承擔,不應回避,也回避不了。
但即便如此,是否就應一棒子把人打死?
哪個人,哪家企業,在其成長的過程中沒有犯過錯?
作為同行,我們需要的是醫者之心,當別人有錯,哪怕是有罪時,我們的行為體現出來的是治病救人,而非旁觀竊笑,更非落井下石。
2、大北農模式
由“種子”事件,居然聯想到大北農模式走到盡頭,會不會過于牽強,或者說夸大其辭?
行業內一位朋友說:若放在足夠長的時間維度,任何模式總有失效的時候,任何企業總有滅亡的時候。你不喜歡的人,在你眼前摔了一跤,你沒有扶一把也就算了,還惡狠狠的上去踹上一腳,說摔得好,這腳踹得光明正大?!似乎也不對吧。
而一位券商朋友說:落井下石的不喜歡,如果早一年就說大北農模式已到盡頭這個我喜歡。
我非常同意上面兩位朋友的觀點。
下面我們來看看引文中關于大北農模式的三個觀點:
第一,“不管怎么說,偷就是偷,這并不是光彩的事”。
旁白:前面已經講了,美國法院也只是說涉嫌,怎么到你這就成了偷?現在請不要有罪推定。至于這是否屬于落井下石,呵呵,你懂的。
第二,大北農有句最響亮的口號“大北農的事業是大家的事業”。
旁白:不錯,大北農是有經理人離職創業,在商業社會里這本屬平常事,君不見一些企業還有老板離開另行創業的?
行業內離職創業的經理人有海量,為什么不去看他們,而只盯著一個大北農的一個職業經理人不放?
大北農的事業是大家的事業,但這不等于大北農的事業就一定是每一個人畢生的事業,我們還需要自己努力不是?事業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只允許選擇一次的。
您為什么眼里只有大北農一線市場人員的些許流動,而不見大北農的富翁數量在業內領先?其實后者更說明問題,不是嗎?
第三,“三高”營銷策略,損害養戶利益。
旁白:是誰告訴您大北農損害了養戶利益?2013年大北農飼料產量387萬噸,您認為一個損害養戶利益的企業,能發展二十多年,順利走到今天?
大北農服務的養戶群龐大,請相信養戶的智慧,他們不比別人笨,更請您不要隨便代表他們說,養戶的利益受傷害了,這是一種尊重,況且您也代表不了。
行業發展到今天,競爭在加劇,比如豬料企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商業形態,比如預混料電商。
競爭不是壞事,領軍企業如大北農成為目標也實屬正常,然而,我們需要的競爭應該是正能量。
在我看來:勢,可以借,但不應是這種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