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力度,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管理,防止災后出現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廣大群眾的人身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加強災后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海南動物衛生監督所發布了緊急通知:
一、加強災害死亡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
因 災情造成死亡的畜禽如不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很容易引起重大動物疫病及人畜共患傳染病的流行。因此,各市縣務必及時監督和協助養殖場(小區)按照要求做好 因災死亡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確保無害化處理率達100%;對于散養戶因災死亡和病死畜禽,要動員鄉鎮畜牧獸醫站人員、村級防疫員等加強巡查,務必 做到100%處理。嚴禁養殖者向水源、河流、路邊等處隨意丟棄畜禽尸體,嚴禁因災死亡及病死動物進入市場流通。
二、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督工作。
要加強畜禽的檢疫管理,規范檢疫出證行為,切實做好產地檢疫工作;嚴格屠宰檢疫及市場監督,嚴禁宰殺、食用、轉運、加工災害死亡及病死畜禽;加大對倒賣、屠宰、加工因災死亡及病死畜禽行為的打擊力度,防止其產品流入市場,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三、加強動物防疫消毒監督工作。加強對受災養殖場(小區、戶)消毒工作,積極督導協助養殖者加強防疫管理,落實衛生消毒、糞污無害化處理等防疫措施,防止發生動物疫情。
四、 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巡查工作。災區市縣要重點加強對動物養殖場(小區、戶)、定點屠宰企業的巡查工作,認真查找動物衛生安全隱患,并及時督促其消除隱患、保 障安全,監督養殖場戶做好消毒記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記錄等檔案記錄,并及時開展轄區因災死亡及病死畜禽的統計工作;其他市縣要加強對屠宰場、大型規模 養殖場和重點市場進行監督巡查,確保本轄區內沒有銷售因災死亡及病死畜禽。
五、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各 市縣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24小時值班制度,應急責任要落實到崗到人,并啟動日報制度。同時,一旦發生動物疫情,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處 置”的原則,確保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及時趕赴現場,監督采取封鎖、撲殺、無害化處理、消毒和強制免疫等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擴散。
六、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對因災死亡及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情況、定點屠宰場監管、交易市場監管等情況,于每日15:30前報送省動衛所,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