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衛生計生委此前發布《冷鮮禽加工經營衛生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這是我省第一個制定的規范類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冷鮮禽的檢疫、屠宰、運輸、檢驗和銷售等環節都有了“浙江標準”。
昨天,記者從溫州市畜牧獸醫局了解到,10月1日起,溫州冷鮮雞、鴨和鵝的屠宰、加工、經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浙江標準”。鵪鶉和鴿子的加工銷售,也參照執行。
我市自今年7月1日起,嚴禁在主城區農貿市場、超市及公共場所從事活禽經營與屠宰活動。隨著冷鮮禽全面上市,不少人選購時心里一直沒譜:這些冷鮮禽是否安全?選購時又要注意哪些問題?買回家的冷鮮雞會不會是病死雞?市畜牧獸醫局相關人士詳解疑問。
買到問題“冷鮮禽”,可追溯到源頭
此前,對于活禽宰殺白后的叫法有多種,有叫“白條禽”的,也有叫“殺白禽”的,還有叫“冷鮮禽”的,甚至有叫“冷凍禽”的。
此次《規范》明確,“活禽殺白”正式定名為“冷鮮禽”,是指經屠宰放血、脫毛和去內臟(可保留肺、腎)后的家禽胴體。并要求在宰殺時要“完整去除嗉囊和食道”,如禽類胴體不慎被嗉囊內容物、膽汁和糞便等污染,也必須從生產線上拿下來進行單獨清洗和處理。
市畜牧獸醫局有關負責人說,冷鮮禽有一個迅速冷卻并持續低溫的過程,使禽體微生物降低到最低水平,保證衛生、安全;而0℃到4℃的環境較好保持了禽肉本身的風味,口感與活禽宰殺相差并不是很大。
同時,《規范》要求企業建立產品追溯制度,確保能對各環節進行有效記錄和追溯,各項記錄文件應保存2年。這意味著,市民在市場上買的冷鮮禽出了問題,只要能提供購買時的相關證據,都可追查到源頭。
活禽宰前應禁食12到24小時
下月起實施的《規范》,對冷鮮禽的檢疫、屠宰、冷卻、包裝、檢驗、貯存、運輸和銷售等八個環節,進行了嚴格規定。比如對屠宰的要求就非常明確:活禽在宰前應禁食12到24小時,并充分供水,宰前3小時停止飲水;快速冷卻的要求是:使胴體中心溫度在屠宰后1小時內冷卻至7℃以下,但在冷卻過程中不得發生凍結現象;對運輸的要求也很明確:運輸過程中溫度應保持在0℃到4℃。
再比如對銷售的要求,也非常明確:冷鮮禽應專柜銷售,并貯存在0℃到4℃溫度條件下,不得在常溫下貯存。
《規范》還特別強調,專柜銷售是指“冰柜”。這就意味著,銷售攤點必須有冰柜,而不是在常溫下加些冰塊。10月1日開始,如果市民發現攤主只是加了冰塊銷售冷鮮禽,一定要拒絕購買,因為這樣的條件無法達到冷鮮禽的銷售要求。還有,市民可要求商販出示相關溫度信息。
購買時請查驗“一證兩標”
普通市民如何辨別購買的冷鮮禽是否合格?市畜牧獸醫局有關負責人說,只要看產品的“一證兩標”就可以。
該負責人解釋說,“一證”是指“檢疫證”;“兩標”是“檢疫標志”和“產品標識”。有了“檢疫證”,說明這只家禽在屠宰前,是健康的活禽;有了“產品標識”(銷售時會綁在冷鮮禽的腳上),則可查驗到產品名稱、加工日期、企業名稱(屠宰企業)、地址及聯系方式、運輸及貯存方式等信息。
新聞鏈接:冷鮮禽的保質期怎么界定?
問1:包裝好的冷鮮禽類保質期怎么界定?
浙江省預防醫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叢黎明答:該規范沒有制定具體的產品保質期。保質期通常在企業產品標準中規定,由企業根據加工工藝和包裝形式來確定。在實際情況中,冷鮮禽類的保質期也不一樣,從3天~6天都有,甚至有出口的產品,保質期長達20天。實驗室檢測發現,一般冷鮮禽類3天內都能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問2:公眾吃禽類,有一定的偏好,比如土雞、母雞、老鴨等,甚至對產地也有要求,這些信息要求標示嗎?
杭州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副主任醫師陳永壯答:這個不屬于食品安全標準內容,不會強制要求企業標示。將來企業可以在禽類包裝上標出這些信息作為“賣點”,也會在禽類包裝上印上二維碼,掃一掃就知道這只禽類的具體信息。
問3:冷鮮禽類的營養和口味會比“現殺現賣”的活禽差嗎?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副所長章榮華答:從理論上來說,活禽和幾天內的冷鮮禽在營養指標上沒有太大的差異。口味上來說,宰殺后過一點時間的禽類反而比活禽更好。
禽類宰殺后,肌肉僵硬。處于僵硬狀態的禽類,肌肉組織中的蛋白質沒有分解產生氨基酸,而氨基酸是鮮味的主要成分。剛死亡的禽類吃起來會覺得肉質發硬,不利于人體消化吸收。當禽類高度僵硬后,進入自溶階段。這時肉類中豐富的蛋白質在蛋白酶的作用下,逐漸分解為人體容易吸收的各種氨基酸,味道會非常鮮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