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工作已經展開。本次監督檢測全省計劃抽檢生豬定點屠宰場(點)158個,每個屠宰場(點)抽取樣品應在150份以上。
本報訊9月18日,記者從省農業廳獲悉,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我省2014年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部級專項監督檢測工作已經展開。根據方案,將對全省范圍內,主要供應設區市城區及縣(市、區)所在地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部分鄉鎮生豬屠宰點,開展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
不得在某一時段內集中采樣
記者了解到,此次專項監督檢查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組織實施,省獸藥飼料監察所承擔“瘦肉精”陽性確證檢測等技術工作。
各設區市采樣點要涵蓋自營、代宰、混合經營等不同經營模式的屠宰企業。每份樣品需檢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種“瘦肉精”。
我省提出,所有樣品應由駐場官方獸醫負責采集,且采樣不少于兩人。按照同一批次生豬50頭以下至少抽檢1頭,50頭以上按照不少于3%進行抽檢。同一批次生豬來自多個養殖場(戶)時,抽樣樣品應涵蓋每個場(戶),且每個場(戶)抽樣數量不能少于1頭。
我省提出,有關任務承擔單位可自行確定抽檢時間,在要求完成時間前完成全部樣品抽檢工作。但應在年度內均勻采樣,不得在某一時段內集中采樣、集中或分期分批檢測。除后續跟蹤抽樣外,不得在同一采樣點重復采樣。快速檢測為陽性的樣品,應24小時內向屬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對查出疑似陽性樣品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查出問題24小時內書面告知
省獸藥飼料監察所應在出具確證檢測報告后2小時內告知送樣單位,并報省畜牧獸醫局。送樣單位應在收到確證陽性結果后24小時內書面向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告知被抽樣單位。要組織開展溯源調查,并將涉嫌犯罪的相關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被抽檢屠宰企業和個人對確證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屬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復檢。接受異議申訴的主管部門應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經認定有異議的,應指定檢測機構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將作為依法處置的最終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