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南湖區農經局了解到,區財政已把2014年度南湖區生豬養殖戶轉產轉業補助專項資金500萬元下達到各鎮。今年的補助對象為,南湖區范圍內,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按區、鎮兩級工作安排拆除豬舍并轉產轉業從事生態高效現代農業,且沒有享受過其他農業政策補助的生豬養殖戶。
隨著近年來違章豬舍拆除行動的推進,今年南湖區根據《關于引導生豬養殖戶轉產轉業的政策意見》,繼續進行生豬養殖戶轉產轉業農業補助。今年由各鎮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生豬養殖戶轉產轉業從事現代農業的項目申報、審核和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南湖區明確了大體補助標準和申報條件,具體由各鎮負責操作實行。目前,各鎮已陸續開始申報,將到10月底前完成,并將補助資金文件報送區農經局、財政局。
此次的補助標準為:轉產戶租賃土地,從事生態高效現代農業生產,期限在10年以上,按租賃土地面積給予每畝800元的一次性租金補助;轉產戶新建大棚、噴滴灌等生產設施,按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設施補助,最高補助每畝不超過5000元;轉產戶轉產從事水蜜桃、葡萄、槜李等多年生水果生產和種養結合且不破壞耕作層的水產生態養殖,按實際種苗費用支出,給予每畝不高于1000元的一次性種苗補助。
申報的轉產轉業戶需提供由村出具的拆除養殖設施相關證明;申請土地流轉租金補助的,須提供土地流轉合同,土地必須經鎮、村流轉,合同簽訂時間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限10年以上;申請生產設施補助的,須提供發票等有效憑證;申請種苗補助的,須提供購買種苗發票等有效憑證,并由種養所在村提供種植養殖的真實性證明。
另外,轉產轉業戶在南湖區范圍內,在非拆除豬棚所在鄉鎮進行農業生產的,補助須向生產所在地鄉鎮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