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專業合作社是幾年前提出來的一個概念,實際上正大集團30多年前在泰國就已經廣泛進行相關領域的實踐,把無地耕種的農民組織起來,通過政府的政策支持,銀行的金融支持,發展農民組織養殖畜禽水產或者種植蔬菜水果,讓農民脫貧致富。但在中國,目前更多的是形式上的組織,沒有合作社的實際權責和發揮合作社的聚合作用。
在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家,也有類似性的農民組織,如農會、協會等,但歐美的組織形式更像一種企業聯合體,在農民組織內部幾乎涵蓋產業鏈的全部。美國農民不論經營規模大小都叫農庭農場,農民就叫農場主。農場主合作社除生產中的基本環節主要由農場主來完成外,其余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都是通過一個或幾個合作社按照章程規定來完成的。盈利按照章程規定進行分配,這種合作社大多屬于橫向一體化模式,即同類項目合作、同類項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
在中國剛剛興起的農民合作社盡管不盡完善,但也是有益的探討。如果養殖合作社要健康經營,把優質的獸藥產品納入垂直的一體化經營體系是很有必要的。中國的養殖專業合作社要想擺脫目前空有虛名的局面,有幾件事情是必須要做的。第一,優質的育種企業是優良品種的基礎;第二,優質的飼料企業是營養全面的保證;第三,優質的獸藥企業是食品安全的前提;第四,優質的食品企業是市場風險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