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日前判決悉尼一家食品公司因出售其自稱“散養雞蛋”而誤導消費者,導致消費者支付雙倍的價錢。
位于悉尼西部的Pirovic公司被聯邦法院認定涉嫌誤導消費者。該公司在其雞蛋的包裝紙盒上標記“散養”,并配有“當8萬只母雞一整天都很難見到光明的時候,另外三只母雞卻在開放的牧場自由漫步”的圖像。
但聯邦法院認為,該企業的養雞環境未能達到真正的散養雞蛋標準,因此判定其欺騙消費者。法庭判決Pirovic繳納30萬澳元罰款,此金額相當于近一年該企業向Woolworth,IGA等大型超市銷售散養雞蛋的利潤。
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羅德·西姆斯表示,法院判決此案的長遠影響,就是給出了散養雞蛋的定義,這個判決非常明確的指出任何散養雞蛋要求必須在母雞每天處于一個開放的環境下飼養并產蛋。
西姆斯還表示,大多數生產商將不得不改變他們的飼養方式,以滿足散養雞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