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mqjdsgg”:海委發[2013]13號《關于促進生豬養殖業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是市政府2013年6月份出臺的,街道對拆除的養殖戶是根據這份文件來補償農戶的,我的豬舍是2013年5月份拆除的,有獎勵嗎?
馬橋街道回復:根據市文件,街道制定出臺了《關于印發[馬橋街道畜禽養殖轉型升級實施意見]的通知》(馬街字[2013]269號),文件對街道的生豬養殖場關停拆除補助進行了詳細規定。
一是養殖用房拆除補助標準。磚混結構140元/平方米,簡易房100元/平方米。
二是簽約獎。養殖場(戶)在街道工作人員第一次上門工作時當場簽訂拆除關停協議的,按總補助金額的5%進行獎勵。
三是關停拆除獎勵。在簽約15天內拆除關停的,給予總補助金額20%的獎勵;在簽約16天至30天內拆除關停的,給予總補助金額10%的獎勵;在簽約31天至45天內拆除關停的,取消獎勵;在簽約46天至60天內拆除關停的,扣除總補助金額的10%;超過60天的將強制拆除關停,不享受當場簽約獎、拆除獎勵、殘值回購補償。
能否享受獎勵,需明確簽約日期和拆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