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政對家禽養殖業發展戰略的影響
馬 驥(中國農業大學 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中國農業渡過了黃金期, 現在已經進入加速轉型的新階段。 種植業、畜牧業和水產業均處于該階段。 農業功能逐步拓展, 農產品貿易不斷加深, 農產品質量提升, 農業模式多樣化, 農業技術推動農業發展, 農產品價值多元化。一 中國畜牧業處于加速轉型升級階段改革開放以后, 畜牧業的職能主要是通過開展家庭副業來滿足國民動物蛋白的需求, 實現社會效益; 20 世紀90 年代在市場化導向的推動下, 實現經濟效益成為畜牧業的主要發展方向; 但現階段, 從世界各國的農業發展歷程來看, 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還要兼顧環境, 實現生態效益。中國畜禽養殖業養殖的特點是三大“一高一集中”, 首先是我國畜牧業生產總值增幅
較大, 從 2000 年的 1.8 萬億增長到 2013 年的2.8 萬億, 十年時間增長了 1 萬億。 第二, 畜產品產量大。 第三, 養殖數量大。 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例高達 30%~ 35%。 產業布局向優勢地區集中。畜牧產業自身存在三高的問題, 高成本、高風險、高污染。 而且產業外部的宏觀環境也在發生變化, 政策密集出臺、經濟增速放緩、社會關注點從產品價值過渡到環境價值和社會價值、技術(PEST)等因素逼迫家禽行業進入轉型升級階段。 畜牧業發展的目標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優質安全、持續高效。 轉型升級的辦法為優化宏觀戰略、發展集約化養殖模式、創新經營方式、加速科技支撐、保障獸醫體制、健全服務機制及促進扶持政策。二 家禽養殖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的現狀及問題1 污染源經過三十余年的發展, 糞污和廢棄物處理問題仍然是畜牧業的短板。 在養殖的各個環節都會產生污染源。 生產資料方面, 如過期的庫存飼料、飼料袋、藥品包裝; 家禽養殖中的糞便、 死淘的雞只、 廢水、 羽毛、 廢飼料等;家禽產品環節的蛋殼、產品包裝等。2 處理與利用在發霉飼料、飼料浪費、污水、羽毛、死淘雞和糞便等諸多廢棄物中, 處理難度最大的是后兩者。 通過對424 家養殖場的調研發現,78.74%的養殖廠能夠按照國家的要求將死淘雞進行無害化處理, 其中 71.25%的養殖采用深埋的方式, 26.5%的養殖場選擇焚燒, 2.25%選擇化尸池。 但仍然有 21.26%的養殖場沒有采取上述措施,將死淘雞出售、喂狗或丟棄處理。通常, 畜禽養殖糞便可以采取飼料化、能源化、肥料化等多元方式進行處理(見圖 1)。但在調查中發現, 中小型養殖場在清糞方式上選擇人工的比較多, 81%的養殖戶出售給有機肥和水產飼料加工企業。 近 12%是自用, 肥田、水產飼料或生產沼氣。 也有部分養殖戶廢棄不管。 3 主要挑戰
養殖規模化水平的提高, 加之養殖區域的集中, 畜禽糞便處理的難度越來越大。 主要是無害化處理水平低, 資源化利用效率不高。 雖然家禽糞便的產量與其他畜種相比不是最大的, 但由于養殖周期的原因導致糞便量大、集中, 而且家禽糞便的干物質有較高的利用價值, 不論從生態環境、食品安全、企業經營還是飼養員身體健康的角度考慮, 都應該加大畜禽糞便處理和利用的力度。三 環保新政實施情況1 畜牧業環保法律與政策演變我國 21 世紀以來十分重視農業的環境保護。 自 2001 年《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全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央一號文件演變為 2014 年 1 月 1 日《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及將于2015 年 1 月1 日實施的新環保法。2 實質性變化及導向從行政辦法到法律法規的轉變, 不僅僅是從法律層面破解中國畜禽養殖污染, 而且是明確了環保、 農業各部門的職責, 簡政放權; 明確了防治轉向利用, 堵不如疏; 明確了廢棄物利用產業鏈建設的扶持政策; 無形中對倒逼畜禽養殖業提高準入門檻起到了決定性作用。3 實施情況新政實施以來, 減排的目標很明確, 2014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攻堅年, 配套標準化示范工程來推進新政的實施。 現在新政的實施仍屬于過渡時期, 要考慮區域模式、技術支撐、項目資金和一票否決制等具體措施的出臺和落實。對于養殖企業來說, 新政的實施挑戰與機遇并存。 挑戰在于資金與環評的壓力、模式選擇的困境、廢棄物資源鏈的難題、生存與發展的抉擇等。 機遇表現為良好的社會氛圍
與市場條件、科技發展與產業鏈上下游的利益聯結、政策扶持等。四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思考與建議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戰略思考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目標為可持續發展; 方向為堅持生態健康養殖; 路徑為穩中提升, 在四大安全(食品安全、生態安全、產業安全、生產安全)協調基礎上推進產業生態化,末端驅動, 在完善三鏈( 主產品鏈、服務鏈和市場鏈)融合基礎上推動生態產業化。 核心在于推動適度規模經營, 因地制宜, 綜合考慮資源約束、 生態環境承載力, 合理優化區域間、畜禽品種間的養殖規模。 基礎在于構建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 關鍵在于構建相互協調的產業體系; 動力在于市場經濟利益驅動;保障在于技術支撐。2 關于《條例》實施及污染防治政策建議應加緊研究環保成本對產業穩定發展的影響, 成本如下: 固定資產、處理成本、人員工資、市場管理、法規成本、政策成本。 加快研究與法律法規相協調的政策體系, 如規模界定、 資金規模、 部門職責、 遺留問題、 規劃滯后、生態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