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2015年春季種豬生產性能檢測的通知
農豬檢廣〔2014〕6號
各有關種豬場:
我中心定于2015年2月27日受理2015年春季種豬生產性能檢測(第三十九期)。請你們按以下要求做好有關送檢工作:
(一)豬場送檢豬數不得低于6頭,以公豬為主,送檢豬場包括原種豬場,擬申報原種豬場的豬場以及接受監督檢測的國家核心育種場。
(二)送檢的種豬需從1月27日起在場內隔離飼養、觀察。請各送檢豬場按規定執行,受測的種豬將進行血液學等健康性能監測和生長性能檢測,測定結束后,由本中心將出具生長性能檢驗報告。
(三)各場送檢種豬的父母應是已登記的核心群種豬或計劃報登記的核心群種豬的后代。送檢種豬送測時個體重宜控制在25±3kg,不得超過30kg。
(四)送檢種豬必須在送檢前完成重要傳染性疾病的免疫接種工作,并注明送檢豬及其父母重要傳染性疾病的疫苗免疫接種情況。本中心不接收偽狂犬gE抗體陽性種豬,一旦發現,立即無害化處理。
(五)送檢前一周,請短信告知擬送檢單位名稱和擬送檢種豬數量,以便安排欄位。請送檢豬場到養豬信息網(www.gdswine.org)下載《種豬送檢申請表》,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提交單獨系譜和免疫記錄的,種豬送檢申請表可不填寫系譜和免疫記錄信息。申請表需在送測種豬時一并提交至本中心。
(六)飼料飼養費和健康性能檢測費為1500元/頭,我中心不收取現金,請提前將款項轉至以下賬戶:
開戶名稱:廣東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
開 戶 行:廣州市農行沙河支行
帳 號:44-056601040003327
用 途:技術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