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養殖業中,不但部分小規模家庭養殖戶沒有建設配套的糞便處理設施,而且很多大型規模養殖場的處理設施也沒有真正發揮作用。養殖業污染物中COD排放量約占農業源COD的90%以上,超過全國COD排放量的40%,加重了養殖業對土地及水源的污染。
2014年《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執行;2015年1月1日新的《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該法對污染企業的懲治力度大大加強,新環保法的實施也將使中國生豬養殖業的發生重大變化:
(1)養殖成本提高。新環保的實施將使環保成本在生豬養殖成本中的占比將顯著增加,目前新建規模豬場環保投入比重已占到總投入40%以上。
(2)環保不達標的小型養殖場戶將加速退出,生豬養殖的規模化水平提高。
(3)生豬規模養殖將加快向中部、東北、西北等土地資源豐富、環境承載能力強的地區轉移。
(4)中國的生豬養殖盈虧平衡點將提高,意味著將來我國的生豬價格將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