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發布公告,決定自1月12日(下周一)起在市區范圍內(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暫停各類活禽交易。恢復活禽交易日期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經評估后另行通知。各縣級市、吳江區根據各區域實際情況,確定暫停交易的時間和范圍。
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均有活禽接觸史
冬春季是呼吸道傳染病的高發季節,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所回升。記者從昨天的有關新聞通氣會上獲悉,2014年12月下旬以來,我市先后發現3例確診病例,死亡2例,患者均為70歲以上老人,均住姑蘇區,發病前均有農貿市場活禽接觸史。
疫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衛生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迅速開展了疫情防控,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積極救治患者。對3例確診病例的居住場所進行消毒,并立即組織人員對病例居住地進一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20人,均已落實醫學觀察,截至目前均未發現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衛生部門已組織市級臨床專家進行會診,全力開展患者的救治工作。
衛生部門已會同市農委加強活禽交易市場外環境監測,于2015年元旦假日期間對姑蘇區、相城區、吳中區、吳江區4個地區的活禽交易市場進行了拉網式突擊監測。同時,衛生部門進一步加強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樣病例和住院肺炎病例的監測,加大病例主動搜索力度,納入乙類傳染病常規管理。認真落實“早診早治”措施,全力救治患者,繼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實保障公眾健康。
目前,經專家風險評估,我市出現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可能性為“高”,但發生大規模流行或暴發的可能性為“低”,后果嚴重性為“中”,綜合判定風險等級為“中等風險”。
暫停期間將依法查處違反規定繼續經營的商戶
為預防和控制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發生和傳播,保護公眾健康和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和《蘇州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預防和控制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發生和傳播,市政府于昨天發布公告,決定自2015年1月12日起在市區范圍內(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暫停各類活禽交易。恢復活禽交易日期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經評估后另行通知。各縣級市、吳江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域內實際情況,確定暫停交易的時間和范圍。
各級工商部門會同動物防疫、商務部門負責關停各類活禽交易市場(含固定門店,下同)。暫停期間,工商部門負責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繼續經營的商戶依法查處。動物防疫主管部門要制定嚴格的消毒標準,指導市場方科學做好消毒工作。市場經營管理者要對交易場所實行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
同時,加強市場外活禽交易經營行為監管,各級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市場外流動活禽交易攤點進行查處;加強活禽物流監督管理,各級公安、動物防疫主管部門要嚴控各地流入蘇州市場活禽運輸車輛,對過境活禽車輛嚴格監管;強化動物H7N9禽流感監測,各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要加強禽流感疫情監測工作,重點做好家禽養殖場、候鳥棲息地等區域的禽類疫病防控工作;加強涉禽人員安全防護,各級衛生部門負責加強相關防控知識宣傳和教育,做好對相關人員的監測和觀察。
根據《蘇州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本市活禽交易實行定點交易、嚴格檢疫、隔離經營、定期休市,逐步實行活禽定點宰殺、冷鏈配送、冷鮮上市。對于符合規定設置要求的現有活禽交易市場,可以經營至2016年12月31日。定點市場以外禁止活禽交易。
專家提醒
由于患者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后如早期治療不當,極易轉為重癥肺炎,病死率較高。面對疫情要注意:
(一)盡量避免直接接觸活禽類、鳥類或其糞便,尤其是病(死)禽;若曾接觸,須盡快用肥皂及水洗手。兒童應避免直接接觸家禽和野禽。如果發現病(死)禽、畜,不要自行處理,應報告有關部門。
(二)不要購買活禽自行宰殺,不接觸、不食用病(死)禽、畜肉,不購買無檢疫證明的鮮、活、凍禽畜及其產品。
(三)生禽、畜肉和雞蛋等一定要燒熟煮透。
(四)注意飲食衛生,在食品加工、食用過程中,一定要做到生熟分開;在加工處理生禽畜肉和蛋類后要徹底洗手。
(五)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若有發熱及呼吸道癥狀,應戴上口罩,盡快就診,并切記要告訴醫生發病前有無外出旅游或與禽類接觸史。應在醫生指導下正規治療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