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發展畜牧業用地、用水、用電方面有優惠嗎?
答:國家對畜牧業用地、用水、用電有一定的優惠政策。首先,在用地方面,政策規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合理安排畜牧業生產用地,對規模養豬場(小區)生產和管理設施、附屬建筑物,視為農業用地,并納入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安排;其次,在用水方面,水利部門對規模養豬場(小區)用水免收地下水資源費;再次,在用電方面,電力部門對畜禽養殖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
目前,國家對畜牧良種的補貼是多少?
答:從2005年開始,我國開始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2年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于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牦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
2013年,生豬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準為每只種公羊800元;牦牛種公牛補貼標準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
針對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國家有什么政策?
答:國家有專門的畜牧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新增1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改、擴建。
支持資金主要用于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3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
國家針對動物防疫的補助政策具體有哪些?
答:當前,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四種:
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政府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
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用于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的勞務補助,2012年中央財政投入7.8億元補助經費。
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B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針對生豬養殖大縣,國家還有什么鼓勵政策呢?
答:對于生豬大縣,國家還有專門的獎勵政策。
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于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i養豬場(戶)豬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生豬養殖大戶購買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和保險保費補助支出,生豬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貸款貼息支出,生豬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
同時,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3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除了以上國家的扶持和補助政策外,事實上,各地為了發展特色產業,也出臺了相關的扶持政策。這些扶持政策,不屬于國家和省制定的普惠制政策,各縣(市、區)和鄉(鎮、管理區、辦事處)有所不同,詳細情況可到當地畜牧獸醫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