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行業在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水產業是大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水產品產量占世界總量近40%,為我國糧食安全甚至世界糧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貢獻。水產業是改革開放以來大農業中增速最快、效益最好、創匯最多的產業,帶動了漁業經濟發展和漁民增收致富。這其中水產養殖業功不可沒。自從1985年中央五號文件將“以養為主”確立為漁業發展方針以來,水產養殖業獲得了突飛猛進的跨越式發展,今天養殖產量在我國水產品總量中占有70%的比重,同時占世界水產品養殖產量的70%左右,我國也是世界上唯一水產養殖業超過捕撈業的國家。從需求層面來看,水產業能夠提供優質動物蛋白,收入需求彈性較大,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提高必將打開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發展水產養殖業大有可為。
在看到水產養殖行業突出發展成就和良好發展前景的同時,必須正視目前所面臨的資源、環境等方面瓶頸制約,其中資金匱乏更是形勢嚴峻。從1999年開始,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涉農金融機構開始提供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但主要貸款對象是種植業和畜牧業,面向水產業的貸款品種和貸款額度很少,這與水產行業屬性及其特有風險密切相關。水產養殖業是高投入、高產出、高風險的行業。現代水產養殖業需要水域、魚苗、飼料、設施、技術等要素投入,規模化養殖的資金需求更大。農戶信用貸款的季節性和小額度,難以滿足現代水產養殖業發展對資金的較長期限和大額需求,而且水產養殖業貸款的風險水平高于一般的農業貸款,使得金融機構承受很大的風險管控壓力。良好融資機制的缺乏造成了行業的融資難、融資貴,制約了水產養殖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水產養殖行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癥結歸于融資擔保機制的不健全,為此要充分發揮融資擔保的增信功能,架起金融機構等資金供給方與漁民、漁業企業等資金需求方的橋梁,促進漁業經濟和金融發展的雙贏以及良性互動,為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首先要大力拓展抵押品范圍。2012年6月銀監會提出,鼓勵將法律法規不禁止、產權歸屬清晰的各類資產作為貸款抵押物,這顯然有利于擴大水產養殖業融資的抵押物范圍。水產養殖行業投入大、產品價值高,拓寬貸款抵押品的空間很大。新近興起和大力推廣的水域使用權抵押貸款,一定程度上就增進了漁民融資的便利化。其次要積極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水產養殖業是國民經濟重要行業,具有正外部性,單靠市場力量難以充分體現社會效益,因此政策扶持勢在必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重要批示指出:“要有針對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直接出資或參股控股設立為水產養殖業服務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完善稅收優惠舉措,為有效化解水產養殖業“擔保難”起到托底作用。再次要注重發揮龍頭企業的擔保作用。龍頭企業在產供銷和企業經營方面具備人才、技術、管理、資金優勢,有力地帶動了群眾漁業發展。龍頭企業還是產業鏈貸款模式的“牛鼻子”。例如通威擔保依托通威股份30多年服務于農村市場積累下的成功經驗,形成了一套適合農村金融市場特點、符合農民發展愿望、較為成熟、風險可控的農業擔保模式,并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水產養殖業在銜接“小生產”和“大市場”矛盾的組織化進程中,已經自發形成了許多合作經濟組織。合作共同體可以將現代銀行業的抵押擔保要求與鄉土熟人社會的網絡優勢結合起來,將金融機構、合作經濟組織、漁民組合成利益和風險共同體,既減輕了金融機構風險防范的壓力,又緩解了漁民融資難的困境。最后要加快建立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補償基金。當前水產養殖保險正在探索試點過程之中,而水產養殖行業融資轉移和分散風險的需求十分迫切。為此要積極構筑政府、金融機構、擔保公司、漁民多方參與的金融風險補償機制,有效防范“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多方籌集資金,降低金融機構貸款風險水平,進而帶動漁民融資成本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