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福建)三明梅列區徐碧街道洋山村發生一起命案,該村一名40多歲的村民吳國增在自家豬欄的附屬房內上吊自殺,此前他曾連續收到兩份豬欄整改通知書,家屬認為,吳國增是因擔心自家違規搭建的豬欄被強拆,一時想不開選擇自殺。
據東南網觀察,網絡上大部分評論都流于情緒,不少網友對吳國增的死感到惋惜,也有指責相關部門執法方式過于苛刻,缺乏人性化,當然也有網友指出吳國增心理承受力過于脆弱,應該選擇其他方式解決遇到的問題。
網友“黃桷樹wei”:在承包地上蓋豬欄,沒有改變農業用途應是合理的!如果僅是未經批準,為避免損失是否可以補辦手續,為啥一定要拆除?行政執法應有人情味,關鍵在于執法對象行為是否違反基本原則或是否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網友“普法老青年”:第一,不存在暴力執法,第二,該行政行為,起碼從報道來看,沒有指出無法律依據或者程序違法。第三,該農戶違規建立豬欄,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第四,不服該行政行為還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在該行政行為還未強制執行時,農戶未嘗試通過其他途徑直接自殺,將這個責任怪在政府頭上沒有道理。
網友“馬利亞的愛”:現實比這復雜,有遺留多年的無執行力問題;有人情面子問題;有執法不公問題;有民眾貪婪問題;有職能部門相互扯皮推諉問題;有我們國家“不重視法律教育、法律普及”大問題;有不知法不懂法或明知卻倚仗“法不責眾”問題。
網友“Harlan突突”:養殖污染也很嚴重!整改還是很有必要的!但也不必自殺啊?
點評:吳國增之死是一個可以避免的悲劇,事件中,城建部門下發的通知書和要求整改的期限為同一天,這被不少網友所詬病,認為是吳國增選擇自殺重要因素。當今中國,違章建筑是一個普遍之現象,是執法部門遇到的一項“疑難雜癥”,由于拆違引發的矛盾沖突日趨激烈。執法部門在行使權利的時應該符合法律規范,在程序上要經得起推敲,同時如何執法也是考驗政府部門的智慧。一昧地強調“依法拆違”并不能解決矛盾,而是要注意方法,破除官本位的思想,不要用法律來嚇唬老百姓,要站在群眾的利益上解決他們遇到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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