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3月黃浦江死豬漂流事件以來,浙江省嘉興市就一直處于養殖污染的風口浪尖,其針對養殖進行的每一項舉措都能引起業界的極大關注,當地豬場被拆的新聞也屢見報道。而拆除僅是相關部門對違章豬舍、環保設施不達標養殖場進行的措施,他們做得更多的則是對生豬養殖業進行轉型升級,破解養殖污染難題。
從2014年開始,嘉興市部分縣區開始發放生豬養殖證,即養殖戶進入養豬業的準入證。2015年,秀洲區也開始正式向養殖戶發放“準入證”。近日,記者致電秀洲區畜牧獸醫局相關負責人就此事進行采訪。
養殖戶需要怎么做才能拿到“準入證”呢?
“須滿足如下五個條件:一、養殖豬舍必須在限養區內;二、養殖豬舍為自有合法豬舍,無違章豬舍;三、豬舍外的治污設施封閉、齊全,無排污口,無直排、滲漏和亂堆亂放糞污等現象;四、無逃避檢疫、亂拋死豬、使用違禁藥物等現象,無泔水養殖現象;五、有相應消納土地,能定期清理干糞沼液并規范還田,實行農牧結合。”該負責人說,“這五個條件缺一不可,每個鄉鎮還可以針對各自的情況再做要求。我們會對符合準入條件的農戶核定養殖種類、數量,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各鎮政府核發養殖證,并報區農經局備案;
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農戶限期整改,整改達標后再核發養殖證。”
那養殖種類、數量有什么要求呢?
“數量是有限制的,我們這里土地有限,且大多為家庭式散養,養殖面積在20平方米~30平方米,再加上配套的消化土地有限,如果養太多肯定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每戶每年限存欄母豬1頭加上出欄肉豬2頭或者出欄肉豬10頭。”
據了解,生豬出欄時,養殖戶需向所在村繳納排污費,每頭肉豬15元,每頭母豬80元。
那養殖戶不交錢是否就拿不到“準入證”呢?
談起這個問題,該負責人有些為難,“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養殖戶也很不容易,碰到行情不好的時候辛苦一年不賺反虧。向養殖戶收取排污費只是特殊時期下的暫行辦法,還有待討論。但并不是說養殖戶不交錢就不能養豬,這是分開進行的。只要養殖戶能滿足上述五個條件,他們就可以申請并得到‘準入證’。”
秀洲區今年將大力推廣發放生豬養殖證,“這是值得肯定的,養殖行業應當有準入門檻,這是為了環境,更重要的是其有利于養殖業生態健康發展,對我區生豬養殖轉型升級也能起到積極的作用。”該負責人很中肯地對此項措施進行了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