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執業獸醫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制度的產生
《執業獸醫管理辦法》是農業部于2009年1月1日(2013年8月重新修訂)起開始施行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執業獸醫執業行為,提高執業獸醫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保障執業獸醫合法權益,保護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是農業部于2014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獸藥監督管理,促進獸醫臨床合理用藥,保障動物產品安全。
2 執業獸醫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制度對養豬行業的影響
2.1 倡導健康養殖理念,改變豬病防治觀念
當前豬場疾病頻發,據統計,70%左右都是傳染病。許多養豬場(戶),特別是中小型養豬場防病觀念不正確,認為傳染病大多可以治療,把平時的重點放在藥物治療上,重治輕防,淡化了飼養管理、生物安全等綜合防制意識。《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兩項制度的出臺及實施,旨在改變以往養殖業重藥物保健和藥物治療,以藥養畜(禽),濫用藥物,忽視生物安全防治的錯誤觀念,提倡健康養殖、綠色養殖、生態養殖,注重動物健康和畜產品安全,引導養豬業進入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軌道。
2.2 規范豬場用藥行為
自2006年全國暴發“ 豬高熱病(高致病性豬藍耳病)”以來,抗生素在各養豬場被大量使用,加上某些獸藥企業鋪天蓋地的宣傳,諸如替米考星、泰萬菌素、黃芪多糖等可以預防豬病毒性傳染病,竭力推崇“藥物預防保健”,使得藥物的使用,特別是抗生素的應用已經達到“濫用”的地步;有的養豬場每個月甚至十幾天就用幾種抗生素進行所謂的“保健”。何敏等(2011) 通過對豫南地區60個豬場用藥調查發現, 豬只斷奶期抗生素應用比例為58.3% ~ 100%,生產期為20.0%~ 86.7%,育肥期為16.7% ~ 75.0% ;抗生素應用種類達到17種之多。有些豬場甚至仍在使用獸藥原粉和人用藥,而使用的眾多抗生素恰恰是《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第一批)》公布的處方藥。上述濫用抗生素的現象,不僅可導致細菌耐藥性的產生,還會導致藥物殘留,危害公共安全。兩種制度的出臺及實施,可以有效規范豬場用藥行為,改變錯誤的用藥習慣。規定今后養豬場如果要直接從獸藥生產企業購買和使用獸藥產品,特別是購買和使用處方藥,必須要取得執業獸醫師的處方箋后才能購買和使用,不能再直接購買和使用處方藥,這有效地遏制了濫用藥物的行為。
2.3 豬場將注重執業獸醫師的培養和儲備
《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和《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規定:抗生素、抗寄生蟲藥、解熱鎮痛藥等臨床獸醫常規用藥,今后養殖場如果不持有執業獸醫師開具的處方箋,將不能購買和使用這些藥物。由于這兩項制度的出臺及實施,必然會讓執業獸醫師變得緊俏,執業獸醫師身價提高。而目前我國執業獸醫師的數量和比例,還遠遠不能滿足獸醫臨床的需要,特別是有經驗的執業獸醫師更是如此。因此,豬場要想科學、合理、規范及有針對性地用藥,必須要提前做好執業獸醫師的培養和儲備,應對執業獸醫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制度的實施,避免出現違規用藥和“無人能下藥”的尷尬。
2.4 減少抗生素對豬場的危害
當前,豬病毒性傳染病應用疫苗后,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步得到控制。相反,細菌性疾病由于抗生素的濫用,導致大量耐藥菌株的產生,多重耐藥現象已十分普遍,“超級細菌”的出現就是對人類濫用抗生素敲響的警鐘。大量使用抗生素還可導致免疫機能下降甚至引起免疫抑制,損傷免疫器官,導致腸道菌群失調,破壞肝腎功能,“藥源性疾病”頻發等。兩項制度的出臺及實施,可以有效地約束豬場的用藥行為,避免濫用抗生素,減少抗生素對豬場的危害。
2.5 減少藥物殘留,保障食品安全
鄭春芳等(2013)對湖南省永州市豬肉中四環素類藥物的殘留情況調查表明,其檢測出的殘留量均超過國家規定的四環素類藥物最大殘留限量;顧玉芳等(2011)利用紙片法檢測湖北某農貿市場市售豬肉中青霉素、金霉素的殘留量,結果表明豬場抗生素用量均超過了理論用量;鹿文亭等(2014)對山東省濟南市售肉制品中喹諾酮類(氧氟沙星、環丙沙星、恩諾沙星)獸藥殘留調查顯示,喹諾酮類獸藥檢出率和超標率分別為28.15% 和24.44%, 表明濟南市售肉制品中有不同程度的喹諾酮類獸藥殘留。央視新聞頻道2014 年12 月26 日報道的南京部分養鴨人濫用抗生素,自己都不吃用藥期鴨子產的蛋,也不吃鴨肉。上述調查和報道再次表明抗生素的濫用,已經嚴重威脅到畜產品的質量安全。而執業獸醫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制度的實施及出臺,其宗旨就是保護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動物產品安全。兩項制度的實施,要求豬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科學合理用藥,控制使用劑量,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問題,讓廣大人民群眾吃到放心健康的豬肉。
2.6 保障生豬福利,提高豬肉品質
由世界農場動物慈善聯合協會、土地聯盟以及可持續食品和農產品組織組成的陣線聯盟,日前呼吁歐盟應在2015年時,將用于動物的抗生素用量減少到目前的50%。聯盟聲稱,他們并非要求全面停止對農場動物使用抗生素,而只是要求僅對生病的動物采用抗生素治療,減少其痛苦并保障良好的動物福利。而動物福利的降低,必然會導致豬胴體質量及豬肉品質下降。而《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保證動物健康和動物產品的安全。
2.7 重新定位養豬人的角色,使其從“獸醫者”回歸“管理者”
目前,我國的養豬業已逐步向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和工廠化飼養模式發展,大型養豬場或集團化豬場數量和比例逐漸增多,但中小型豬場、散養戶仍占有較大比例,約占70% ~ 80% 左右。許多中小型豬場負責人和散養戶,自己既是老板,又是飼養員、獸醫員、采購員、銷售員等,把自己變成了“全能者”。提到豬病治療時,侃侃而談,心得頗多,而提到如何做好豬場的經營管理,提高養殖經濟效益時,遠不如其看病那么自信。幾年養豬實踐下來,使自己逐漸變成了豬場的“獸醫者”,而不是一個合格的“管理者”。哪怕學歷不高,非專業出身,也敢于自己購買獸藥原粉配藥治療豬病。而這些豬場由于飼養方式落后,防疫觀念不強,疫病往往頻發。兩項制度的出臺及實施,可以將豬場的負責人或老板(非獸醫及相關專業)強制性地脫離出來,專心搞經營管理,而將豬場疾病的防治交給執業獸醫師,這樣才能各司其職,減少養殖風險,提高養豬場經濟效益。
3 結 語
執業獸醫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制度實施的目的為加強獸藥監督管理,促進獸醫臨床合理用藥,保障動物產品安全,提高執業獸醫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保障執業獸醫合法權益,保護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而制定的。兩項制度的出臺及實施可以改變養豬觀念,倡導健康養殖,規范用藥行為,減少藥物殘留,保障生豬福利,提高豬肉品質,重新定位養豬人的角色等。大型規模化養殖企業,必須配備專業的獸醫,專職負責動物疾病預防治療保健工作,并管好“手中藥”,注重生物安全,提供適宜環境,抓好飼養管理,健康化、程序化、科學化用藥才是未來生豬養殖業疾病控制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