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臺山市檢察院根據上級檢察院的統一部署,依法查處臺山市套取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補貼的職務犯罪系列案9件涉及14人,其中正科級干部2人,副科級干部3人,涉及貪污、行賄、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涉案金額數百萬元。
據了解,2007年以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扶持生豬養殖的補貼政策,其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是國家對地方生豬養殖業科學化、規模化的扶持項目,由中央預算內安排資金,對符合政府規定規范化養殖場條件、需要進行改擴建的養豬場進行資金扶持。據新華網報道,2014年廣東、福建、安徽等地都出現了偽造生豬養殖申報材料、虛構申報資格,騙取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補貼的案件。在韶關市一起騙取生豬養殖國家補貼的案件中,養殖戶和公職人員“內外勾結”,聯手編造虛假申報材料、虛報生豬出欄量、虛假項目建設方案、虛假環評意見等,甚至有“自作聰明”的官員“明確暗示”養殖戶,只要交給畜牧管理部門一部分“檢驗費”,“搞搞材料”就能順利拿到幾十萬元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