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4年全市種畜禽場監督執法工作,分析總結出以下4點問題:
一是種畜禽場生產經營行政許可信息與基層監督執法工作銜接不暢,存在監管空檔期;
二是部分區縣存在按監管普通養殖場的方式監管種畜禽場的情況;
三是種畜禽外省市調運審批程序的繁瑣、時間長等特點,受市場因素影響,種畜銷售存在“即買即走”現象;
四是郊區縣城鎮化發展步伐加快,部分種畜禽場周邊環境發生變化,防疫條件已改變。
2015年,種畜禽監督執法工作將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是積極構建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完善監管對象基礎信息,定期向區縣通報行政審批情況,確保行政監管有效銜接;
二是加強對種畜禽企業法規培訓和宣傳,督促企業自覺守法,依法經營;
三是通過執法人員專業知識培訓,交流座談等方式提高全市種畜禽監督執法能力;
四是堅持監管與服務的理念開展監督執法工作,積極與上級和兄弟部門溝通協調,幫助企業尋找分析問題原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