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和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獸醫體系能力建設,強化動物疫病防治各項措施落實,切實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加快建設綠色食品大省做出新貢獻。
一、強化動物疫病防治
(一)突出抓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繼續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切實做到“集中免疫全覆蓋,日常補免保常態”。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采購供應和發放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制定實施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科學開展疫病監測,全面掌握重點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做好疫情形勢研判。
(二)有效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堅持“外堵內防”,抓好邊境地區動物疫病防控,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測制度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機制,查清邊境線內3公里、5公里、50公里范圍生豬養殖量、分布及消長動態,做好應急準備。加強非洲豬瘟防范知識宣傳和培訓,強化疫病鑒別診斷和疫情監測報告工作,確保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和早處置。加強與出入境檢疫檢驗、海關、航空、林業、邊防等部門的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門協作機制,消除防范工作死角。
(三)統籌做好常見多發疫病防控。做好雞新城疫、豬腹瀉性疾病等常見多發動物疫病基礎免疫工作,按計劃開展炭疽病新老疫區和沿江河湖泊地帶、地勢低洼區域易感牲畜免疫接種。強化炭疽高發季節炭疽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加強豬腹瀉性疾病、豬丹毒、圓環病毒病等疫病監測,掌握當前流行狀況,指導基層防治工作開展。
(四)有序開展重點動物疫病凈化。實施小反芻獸疫消滅工作計劃,通過采取監測凈化、移動控制等綜合防控措施,達到非免疫無疫狀態。繼續實施《黑龍江省家禽H7N9流感剔除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種畜禽場和標準化奶牛場重點疫病監測凈化,開展評估認證,適時向社會發布。實施對俄出口生豬口蹄疫、豬瘟監測,篩查隱性感染豬群,保障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繼續開展牲畜布魯氏菌病和奶牛結核病檢疫凈化工作。
(五)切實提高突發疫情應對能力。修訂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完善應急工作程序,加強應急預備隊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適時舉辦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應急處置方針,堅持“早、快、嚴、小”原則,及時果斷徹底處置突發動物疫情,切實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災”。
(六)適時開展階段性目標考核評估。認真貫徹實施《黑龍江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按規劃設定的2015年階段性目標要求,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和種畜場疫病凈化考核驗收工作。
二、加強獸醫體系能力建設
(七)完善獸醫實驗室體系。組織實施區域性獸醫實驗室建設項目,達到規定建設標準,發揮省級實驗室分中心功能。繼續推進市縣獸醫實驗室考核及監督評審工作。組織市縣獸醫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擴大比對范圍,增加PCR檢測等比對項目,綜合評價實驗室質量控制水平。加強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督導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及生物制品企業健全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好“全國獸醫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網報和信息分析評估工作。
(八)加強獸醫隊伍管理。加強官方獸醫培訓,有序開展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復核。強化鄉村獸醫登記、培訓和從業管理,做好2015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整合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動物診療機構、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行業協會等方面資源,開展獸醫社會化服務試點,提高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社會化服務水平,推動構建公益性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的新型獸醫服務體系。
(九)提升風險控制能力。指導省際間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項目建設,推行動物及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制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區域化管理,結合國家“大東北地區無口蹄疫區”建設,支持產加銷一體化企業開展生物安全隔離區示范建設,推進無規定動物疫病省建設。探索實行風險管理機制,嚴格限制活體動物從高風險區向低風險區移動,防止動物疫情傳播擴散。
(十)推進獸醫衛生信息化建設。實施《獸醫衛生信息化技術規范代碼規范(試行)》等4個技術規范(農辦醫〔2014〕61號)。推動建立獸醫衛生信息平臺和資源共享機制,促進各環節監管信息互聯互通,逐步形成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追溯監管信息體系。加快推進電子出證,完善系統軟件,實現全省全覆蓋,提升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水平。
三、嚴格依法行政
(十一)完善法規體系。深入貫徹依法行政理念,開展立法研究,加快《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和《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修訂與完善,推動《黑龍江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保障依法治疫和無規定動物疫病省建設依法有序開展。
(十二)全面履行法定職責。認真落實《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履行法定職責,推進獸醫綜合執法。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問題發生。貫徹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在職責權限范圍內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十三)規范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嚴格執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深入開展“提素質、強能力”行動,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切實提升動物衛生監督隊伍素質和能力。推行動物檢疫痕跡化管理,加強檢疫申報點建設和屠宰環節動物衛生監管,嚴格跨省調運動物檢疫監管,規范檢疫出證程序。落實養殖環節動物衛生日常監管責任,強化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志管理。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出售、販賣病死畜禽,轉讓、偽造或者變造檢疫證明、檢疫標志、畜禽標識等違法行為。
四、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建設
(十四)開展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和《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意見》(黑辦發[2014]32號),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遵循“政府監管、企業運作、財政補助、保險聯動”建設方針,因地制宜選擇適合各地特點的模式和方法,力爭2015年在生豬養殖密集縣市建成覆蓋從養殖到屠宰各環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
(十五)完善無害化處理機制。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落實無害化處理建設和相關支持保障措施,加快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運行機制。進一步密切政策性養殖保險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聯動,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建立與養殖量、無害化處理率相掛鉤的財政補助機制。扎實開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宣傳活動,嚴格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制度,規范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申報工作。
五、促進畜禽屠宰行業發展
(十六)推進市縣兩級屠宰監管職責調整。積極與機構編制等部門溝通協調,加快推進市、縣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注重職責交接質量,著力解決人員、經費、裝備欠缺問題,盡快形成上下貫通的屠宰監管體系。
(十七)加強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嚴格落實屠宰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屠宰環節肉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行為。開展肉品質量安全預期風險研判,超前防范隱患與風險。健全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監管制度,組織做好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建立統計信息員隊伍,進一步完善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制度,優化統計樣本,及時報送統計信息。研究制定新的《黑龍江省畜禽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解決結構性矛盾,優化屠宰行業布局。
六、強化獸醫藥品和獸醫生物制品監管
(十八)加強獸藥和獸用生物制品質量監管。開展獸藥可追溯體系建設年活動,建立和完善獸藥生產、獸藥經營、動物診療、養殖場獸藥使用可追溯系統建設和監管平臺系統建設,健全和完善獸藥監管誠信體系建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完善飛行檢查、監督抽檢等監管措施,創新抽樣機制,擴大經營、使用環節抽樣比例。繼續實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強化檢打聯動,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嚴厲打擊假劣獸藥。貫徹從重處罰公告,從重處罰獸藥違法行為,及時上報重大案件查處情況。加大違規標簽說明書查處力度。
(十九)規范獸藥使用管理。貫徹《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繼續開展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強化對養殖環節監管,特別是對俄提供出口豬肉的規模養殖場規范和監管工作,規范獸藥經營使用行為。
七、加強獸醫衛生宣傳
(二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建立獸醫衛生宣傳聯絡員制度和信息溝通機制,利用各種渠道加強獸醫衛生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日常宣傳。強化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重大動物疫病、重點人畜共患病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關切,掌握話語主動權,努力為獸醫衛生事業發展營造更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