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菌毒素限量標準是以本國實際污染情況為基礎,并在一定的風險評估基礎上制訂的,不同國家其限量標準大相徑庭。以下介紹幾種主要霉菌毒素的國內外限量標準研究進展。
1.黃曲霉毒素(AFT)限量標準目前,全世界有60多個國家制訂了食品和飼料中黃曲霉毒素限量標準和法規。我國的限量標準只對AFB1總量作出規定,并沒有AFB的總量限制要求。美國相關標準規定人類消費食品和奶牛飼料中的黃曲霉毒素總量(B1+B2+G1+G2)不能超過20μg/kg,牛奶中的含量不能超過0.5 μg/kg,在其它動物飼料中的含量不能超過300μg/kg。歐盟規定更加嚴格,要求人類生活消費品中的黃曲霉毒素B1的含量不能超過2 μg/kg,總量不能超過4μg/kg。2005年歐盟新的限量標準規定:包括谷類食物在內的嬰幼兒食品以及在具有特別醫療目的的嬰兒食品中,黃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均為0.1μg/kg。因為黃曲霉毒素的難于降解,所以有些國家建立了食品中殘留限量,如日本規定所有食品中不得檢出黃曲霉毒素。
2. 玉米赤霉烯酮(ZEA)限量標準我國《GB13078.2-2006飼料衛生標準》要求:配合飼料、玉米中的ZEN含量不超過500 μg/kg 。根據2011年最新出臺的《GB 2761-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谷物及其制品中ZEN含量應低于60 μg/kg。根據正在修訂的《飼料衛生標準》,最嚴格的仔豬、青年母豬配合飼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為100 μg/kg。此外,法國規定谷物、菜油中玉米赤霉烯酮允許量為200 μg/kg;俄羅斯規定硬質小麥、面粉、小麥胚芽中玉米赤霉烯酮允許量為1000 μg/kg;烏拉圭規定玉米、大麥中玉米赤霉烯酮允許量為200 μg/kg。可見,各國政府已逐步認識到玉米赤霉烯酮給動物及人類帶來的危害,但還未達成一致的限量標準。
3.嘔吐毒素(DON)限量標準目前,全世界有37個國家針對食品或谷物中的DON已有相關限量標準。我國GB2761-2011中規定了谷物及其制品(包括玉米、玉米面、大麥、小麥、麥片和小麥粉中)嘔吐毒素的限量標準為1000 μg/kg。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規定食品中嘔吐毒素安全標準是1 mg/kg,嘔吐毒素含量超過1 mg/kg時就會對人及一些動物健康產生損害。同時,美國制定了飼用小麥及其制品中嘔吐毒素允許限量不超過4mg/kg,而歐盟制定的限量標準相對較嚴,谷粉及玉米粉中允許限量≤0.75 mg/kg。
4.伏馬毒素(FΜM)限量標準目前國際上對食品和動物飼料中伏馬毒素的限量及檢測方法尚無統一標準。2001-2002 FAO/WHO聯合會的食品添加劑會議通過人類對FΜM的日允許攝入量總量不超過2 μg/kg。瑞士規定玉米中FB1,和FB2最大允許限量合計為1mg/kg,美國FDA規定玉米中伏馬毒素FB總量的最高限量為2 mg/kg,并詳細規定了各類玉米制品中伏馬毒素的含量。如何加強風險管理力度,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完善風險評估標準是世界各國都需要面臨和解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