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3月30日訊(記者 劉文韜 通訊員 陳瀟)今天下午,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分組審議。為防止病死動物尸體和染疫動物尸體流入餐桌,二次審議稿加大了對動物尸體無害化處理的規范力度。
當前,一些不法商販因利益驅動,將動物尸體特別是病死動物尸體進行加工銷售,極大危害了群眾身體健康。對此,根據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建議,二次審議稿對動物尸體無害化處理作了進一步規范,鼓勵采用科學方式對動物尸體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性利用,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對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予以補貼。無害化處理中心應將動物尸體的來源、數量、無害化處理方式和無害化處理后產品的銷售情況詳細記錄,并建檔保持5年以上。同時,明確禁止將無害化處理后的產品作為食品銷售或者用于食品生產。對于違反規定將無害化處理后的產品作為食品銷售或者用于食品生產的,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為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二次審議稿增加了“黑名單制度”,規定對非法生產經營病死動物尸體及動物產品、大量棄置動物尸體和將無害化處理后的產品作為食品銷售或者用于食品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